触碰右侧滑开
关于开展2021年对各盟行署、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根据2021年对各盟行署、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各盟行署、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2月5日。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各盟行署、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扫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督导问卷调查系统”二维码,选择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填答内容保密。
 
 
 

 
(内蒙古教育督导问卷调查系统二维码)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汇雅书世界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8992631,邮箱:whdsj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