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道路上的安全守护者 ——记内蒙古自治区从警10年民警代表郭志强
发布时间:2021-02-26 09:51:07 作者:张楚研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共筑中国梦 爱岗敬业 实干圆梦

  “工作10年了,我看过很多惊心动魄的交通事故现场,见过很多悲痛欲绝的当事人和悔恨不已的肇事者。看得越多就越希望人们能够遵守交通法规,避免悲剧的发生。”乌达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郭志强说。

  郭志强2010年参加工作,2014年进入乌达交警大队工作至今,获得过乌海市“十佳交警”“十佳民警”“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成绩突出民警”等称号,荣立过个人三等功,更是在今年作为内蒙古自治区从警10年民警代表,获得“从警荣誉纪念章”。

  作为事故中队民警,郭志强每天都会处理各种交通事故,即使如此,一些案件还是会让他感到无助。记者采访时,他正在办理一起交通事故,死者是一个小女孩。他赶到现场时,女孩还活着,对着家长哭闹,喊疼。但因为伤势过重,小女孩很快在医院去世。“女孩脏器受损,但大脑清醒,我看到了她对死亡的恐惧,孩子才几岁,太小了。”郭志强说,“肇事司机的失误,导致的是一个家庭的支离破碎。孩子的母亲当场精神失常,孩子的父亲也几近崩溃,在强撑着处理事情。”讲述过程中郭志强几度哽咽,甚至不得不中断采访来平复心情。

  类似的经历,郭志强在工作过程中遇到多次,每一次对他而言都是痛苦。但作为交警,郭志强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承“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依据”的理念,公平、公正办理案件。他工作至今共接处警1500余起,处理简易程序交通事故700余起,一般程序案件50余件,办理交通类刑事案件48起,均成功移送审查起诉;办理交通行政案件21件,处罚决定均被认可,无涉访涉诉案件。

  虽然经常经历一些难以面对的事故现场,承受着极大的心理压力,但对于自己的工作,郭志强坚定地表示,愿意继续在岗位上付出,成为“道路上的安全守护者”。他说:“交警这个工作其实挺遭人‘恨’的,我们经常处罚违规的人,肯定会遭嫌,谁愿意被人又罚款又说教。但是,罚款是很有效的让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的手段,就算被骂也好,遭‘恨’也罢,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我觉得一切都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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