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 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1年05月24日
免去:
王旭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任锦曦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上一条:
下一条: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汇雅书世界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8992631,邮箱:whdsj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