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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2021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06-23 10:10:47 作者: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健康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生考试前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参加考试时尽量携带两天内申领的国家电子健康码彩色打印件以方便核验,避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本人提前向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凡不具备参考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考生提前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等防护用品。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五、考生和送考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的车辆禁止进入学校考点,为避免交通拥堵、停车困难和人员聚集,请考生至少提前1个小时抵达考点。

  六、每场次考试前,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由考点卫生健康部门和医务人员进行个案研判,确定能否继续参加考试或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考点卫生健康部门和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的考生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视为提前结束考试。

  八、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后须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注意保持人员间距。

  十、以上内容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研判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wuhai.gov.cn/)和官方微信号“乌海人社”,及时获取人事考试制度规定、考试政策和温馨提示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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