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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的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30 18:54:48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对盟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现将乌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如下。

  一、自查自评情况

  乌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逐项对照28项评价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其中已全部落实到位的有25项、占比89.3%,其余3项基本落实到位,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方面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今年以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专项会议3次,研究教育工作13项。市委、政府有关领导深入学校开展调研23次,推动解决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和五项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各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纳入《2021年度对各区绩效考核指标》考核中,确保各区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有所突破,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2.强化学校党组织建设。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121所,其中公办学校、幼儿园79所,全部建立了党组织。42所无党员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选派了42名优秀党建指导员,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制定《严格执行和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乌海市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实行全程纪实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乌海职业学院重新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到实处。

  (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方面

  3.优先保障教育投入2020年,我市教育经费总投入163241万元,比上年增加1483万元,增幅0.92%。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15887.2万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43.7%;截至202111月,通过自治区教育厅争取、协调、核拨资金17688.84万元,超2020年全年资金额度1801.64万元,比去年增长11.34%

       4.依法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分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1.59亿元,涉及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四免一补”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2021年高中和中职学校“三免”资金等八类资金。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依托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统计数据,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监督,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三)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方面

    5.统筹领导疫情防控工作。成立4个疫情防控督查组,围绕“七必查、七必看”开展专项任务督查76次,召开疫情常态化专题会议62次,组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讲座26次,开展应急演练84次,12-17周岁学生全部接种疫苗,3-11岁疫苗接种任务数为42375人,截至11月27日,已接种38645人,完成率91%。在教育系统内开展3轮排查密接人员工作,全市112所中小学幼儿园,共计75879名师生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6.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全市共有教育督导机构4个,工作人员22,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印发《乌海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思路。完成全市有关教育评价改革负面事项文件清理工作,制定《乌海市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任务分工、工作安排清单、具体措施清单和负面清单》。确定教育改革发展任务13项,已完成或取得阶段性进展8项,占比61.54%;持续推进5项,占比38.46%

       7.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乌海职业技术学院9月份开始安排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双高”建设申报,目前已完成了申报工作。学院共承接任务32项,计划投入经费13255万元,建设项目涉及三全育人、教师培养、产教融合、社会服务、师资建设、专业建设、合作交流等多方面内容。

  8.职普比大体相当。2021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共招生4143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3184人,职业技术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班招生959人,职普比2.3:7.7

  9.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以标准化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为抓手,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落实义务教育优先重点发展。全市规划新增加5000个学位,海勃湾区规划在滨河区新建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海南区规划新建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乌达区新建幸福街小学教学楼,县域内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学校布局结构、学位供给进一步优化,城镇大校模问题有效缓解。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1所,县域民办学生在校生占比3%,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10.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乌海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并通过专项督查、召开调度会、划拨资金、学习考察海盐先进经验等措施,统筹推动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认定工作。制定了《乌海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年度规划》,确定31项重点工作,定期对三区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11.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及扶持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市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目前我市2所民办学校均为非营利性学校。保障民办学校师生在表彰评比、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升学考试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师生享受同等待遇与权力,民办学校学生同样享受“四免一补”及贫困生资助政策。按照民办学校(幼儿园)设置标准严把审批关,今年新增1所民办幼儿园,实现公民同招。会同市委网信办等八部门重新修订完善印发《乌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强化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健全审管衔接和长效联动监管机制。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检查等方式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检查力度,并通过“信用乌海”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方面

  12.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专项督查3次,海南区通过自治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验收。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6.2%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3.1%

  13.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因高考政策对户籍的限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转回原籍就读以及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转入呼包就读等原因,我市义务教育巩固率84.49%。全市共有脱贫家庭适龄子女77人,全部在校就读,无失学辍学现象。2020年全市6-14周岁持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162名,其中入学155人,重度残疾无学习能力4人,失联3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入学95.6%

  14.全力消除大班额。各区教育局在制定招生计划时,统筹考虑学校的容纳能力,严格执行起始年级班模标准,并通过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教师交流等措施,合理分配生源,有效控制择班和择校问题,彻底消除了66人以上超大班额和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

  15.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认真执行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4个学段6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2021年资助学生12181人次,发放资助资金894.25万元。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

  16.统筹管理城乡教师编制。我市城乡中小学统一按照小学1:3,初中1:4.625的班师比核定教师职工编制,每3年核定一次。各区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班额、生源变化及时统筹调配,自然减员、人员调出等新出现的空编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待分配编制项,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等情况。

  17.切实保障教师待遇。2019年,乌海市委、政府印发《乌海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乌党发〔2018〕17号),建立了教师工资待遇的长效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要求。

  18.“县管校聘初见成效。确定海南区为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地区,出台《海南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海南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海南区各中小学校完成了直聘、校内竞聘和跨校竞聘,实现了教师从学校人系统人的转变。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每年交流轮岗10.3%,骨干教师交流轮岗达到20.1%;安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经费150万元,达到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保障教师培训有效实施。

  19.推动进校园事项规范发展。印发《乌海市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方案》,对49项进校园事项予以审批备案,进校园事项同比下降27%;报表填写同比下降24%;无随意抽调教师的情况。制定《乌海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乌海市教师禁言禁行”“励言励行”100条》,首次聘请60名社会监督员,发现并处理涉及师德师风问题49条,办结率100%。开展有偿补课和违规收礼(礼品、礼金)专项整治行动,发现违反师德师风问题2个,通报批评2人。市委、政府召开全市庆祝第三十七个教师节大会,表彰先进集体14个,优秀个人177人。利用乌海教育时空栏目、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优秀教师事迹,开展为教师亮灯和推送公益短信活动,累计参与单位30余家,发送公益祝福短信累计52万余条。

  (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方面

  20.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校园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和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天大地大安全最大”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学生的全程安全和学校的全域安全,持续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六化”工程,确保风险隐患处置做到“4100%”,制定印发《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10个方面,22项硬性任务和量化指标,引入第三方评估公司,在全市中小学校100%开展安全“体检”,并在全面实现校园安防建设“4100%”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智慧平安校园”建设力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13次,检查学校、幼儿园197所次,发现问题31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未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七)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方面

  21.加强教材建设工作。成立市、区、校3级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地方教材、教辅、课外读物等,开展全覆盖专项排查3次、召开专题部署会7次,从严规范进校园的教材和读物。把民族团结教育内容融入课堂教学、第二课堂和主题班团队会,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各中小学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题班团队会530余次,社会实践40余次,通过国旗下讲话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130余次,活动覆盖面100%

  22.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有关高校辅导员比例1:200配备要求,乌海学院逐年配齐辅导员,现有专职辅导员40人,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13人,其中,副教授3人,讲师2人,助教8人,具有硕士学位的8人。

  23.积极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专题召开全市语言文字会议,对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乌海市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一地一策工作方案》,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对政府的绩效考核。设立市教育评价改革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应用中心,配备工作人员9人,全年用于语言文字工作经费12.8万元。通过培训、集中宣传、达标校建设等方式,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共完成5批次1115人次培训工作。教师普通话水平整体达标。大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评估工作,全市60%学校完成规范化达标校建设任务,超过目标要求5%

  (八)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方面

  24.广泛开展党的教育方针学习宣传。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暨学教育理论 学政策文件”68期,集中学习325次。发布党史学习教育新闻121篇、微视频13个、专题信息102期,推送电子屏宣传语203期、校园橱窗展板126块。将党的教育方针融入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中,在醒目位置张贴党的教育方针宣传标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在学生中深入开展四史教育,组织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传承红色基因”系列100余场,参加人数6万余人。印发《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全面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七个一的通知》,全市各中小学以班班合唱唱响经典为父母分担家务等美育、劳育实践活动103次,形成校校有特色周周有活动的良好体育、美育、劳育新局面。

  25.全方位强化作业管理。将作业设计纳入集体备课和校本教研的内容之一,对作业进行统筹管理,实施分层作业、布置弹性作业,小学生在校内完成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完成大部分作业。发放作业抽样调查问卷228580份,先后开展119轮次的督查,确保学生作业负担有效减轻。全方位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成立市委副书记任组长,教育等16个部门为成员的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市、区教育部门也成立工作专班,先后召开各级各层面各类部署会、专题会、推进会、汇报会27次,制定《乌海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并将双减工作纳入政府履职重要内容。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地调研、明查暗访校外培训机构18次。在各类新闻媒体、官方微信、工作群发布双减工作政策和资讯168次。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督查检查38轮次,查处违规学科类培训机构3所、无证无照培训机构9所,先后下发6封整改通知书。全市118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全部完成集中停业年检,年检率100%。无新增面向幼儿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市累计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94所,压减比例为79.7%;转为非营利24所,占比100%全覆盖开展课后服务。制定《乌海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从8个方面24项要求12项负面清单推进我市课后服务工作落地见效,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5+2”全覆盖。建立起以作业辅导、课外阅读、特色社团为主要内容的“1+N”课后服务体系,实行课后服务课程菜单式管理,并在兴趣类课后服务课程推行选课走班。

  26.全面推进五项管理工作落地见效。规范作业管理。建立6级作业管理体系和中小学作业标准、作业量、作业检查和作业批改等4项制度,学生作业负担进一步减轻。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各学校均制定手机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并通过在校内安装公用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班级配备非智能手机等,保障学生与家长的联络。强化睡眠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加强读物管理。开展进校园读物抽查5次,对44所中小学课外读物进行排查,抽查覆盖率100%,共排查出问题读物555册,全部下架销毁。提高学生体质健康。小学阶段保证每周5节体育课,中学每周4节体育课,上午两节课后、下午两节课后分别开展25-40分钟、30-4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校内课外体育活动1小时。

  (九)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方面

  27.落实依法治教将《教育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开展集中学习187场次。发挥课堂普法主渠道作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课程标准开齐开好思想政治课,在义务教育阶段每周开设2节道德与法治课,在高中每周开设2节政治课。全市中小学均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课程,做到了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

  28.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按住址、街道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持续推行阳光招生政策,将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提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分班,不设重点班,随机分配学生,主城区部分学校实施摇号分班,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招生时间与其他公办学校同步。持续落实统分招结合的高中招生政策,将自治区示范高中招生名额的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2021年市一中录取933人,其中统招374人(压线1人)、分招559人,分招占比60%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未全部完成两个只增不减指标任务。2020年,乌海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21275万元,比上年(123011万元)下降1.41%。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职高专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比上年分别下降-21.82%-0.1%-5.92%-22.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海勃湾区拨付使用教育费附加比上年下降93.68%以及代建工程项目债券资金拨付较晚。

  2.义务教育巩固率未达到规定比例。2020-2021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义务教育巩固率84.49%,未达到不低于93%的要求。

  3.职普比例还不够协调。在落实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政策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还存在重视程度不高,投入力度不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加强对各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不折不扣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指标任务。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持续推进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加快义务教育薄改资金支出进度。提高教育经费转移支付执行率,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2.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保障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控辍保学的力度,做实做细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巩固率。

  3.统筹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促进校企共同发展。积极推进订单培养,资源共享,校企合作办学,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增强职业学校的吸引力,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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