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乌海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9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海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6日

  乌海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慢性病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健康乌海建设,降低疾病负担,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2017—2025年)》(内政办发〔2017〕146号)精神,结合我市慢性病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优化策略,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重点,强化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以深化医药卫生改革为动力,加快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全面发展,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切实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为推进健康乌海建设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调动社会和个人参与防治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坚持共建共享。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构建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穿于全生命周期,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行为和环境危险因素控制,强化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动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加强医防协同,坚持中西医并重,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服务。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人群慢性病流行特征和防治需求,确定针对性的防治目标和策略,实施有效防控措施。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升各区慢性病防治水平。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防控格局基本形成,防控环境显著改善;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居民健康期望寿命进一步提高,有效缓解和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力争2020年较2015年降低10%、2025年降低20%。

  乌海市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基线数据

2020年目标

2025年目标

属性

自治区

乌海

自治区

乌海

自治区

乌海

预期性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10万)

281.29

149.33

下降10%

下降10%

下降15%

下降15%

预期性

重点癌种早诊率(%

41.67

41.67

55

55

60

60

预期性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9.78

9.18

下降10%

下降10%

下降15%

下降15%

预期性

40岁以上居民肺功能检测率(%

3.4

3.4

7

7

15

15

预期性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202.83

4.0

229.57

4.5

252.5

5.0

预期性

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68.48

1.5

91.69

2.0

104.79

2.3

预期性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50

50

60

60

70

70

预期性

35岁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

19.0

19.0

25

25

30

30

预期性

65岁以上老年人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40

40

65

65

80

80

预期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7.9

8.0

大于20

大于20

25

25

预期性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县(区)覆盖率(%

78

100

90

100

95

100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万人)

1007.5

24.3

1050

25.4

1087.5

26.3

预期性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7.7

29.1

控制在25%以内

控制在25%以内

控制在20%以内

控制在20%以内

预期性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克)

10.1

14.4

下降10%

下降10%

下降15%

下降15%

预期性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

9.3

0

15

30

20

60

预期性

  二、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质。

  1. 开展居民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加快建立完善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积极推广健康适宜技术和支持工具,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卫生计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规范慢性病防治健康科普管理;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治宣传教育,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发放科学实用的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指南,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防治氛围。

  2. 深入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创建健康促进区为抓手,大力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健康观;持续开展健康中国行及健康家庭行动等活动,提升健康教育效果。到2020年和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0%和25%,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和70%。

  3. 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营养均衡、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加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区、示范单位建设,广泛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和心理健康等专项行动。依托村(居)委会组织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等,科学指导居民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充分发挥蒙医药、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传统养生健身方法。

  (二)实施早诊早治,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

  1. 促进慢性病早期发现。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及时提供干预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逐步提供口腔预防保健、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继续在高危人群中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等癌症早诊早治工作。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逐步开展老年人癌症、脑卒中、冠心病、呼吸系统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内容,将肺功能检查和骨密度检测项目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

  2. 开展个性化健康干预。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促进体医融合,有条件的机构开设运动指导门诊,提供运动健康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干预指导及咨询服务。鼓励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接种成本效益较好的肺炎、流感等疫苗。加大口腔常见病干预力度,在海勃湾区继续实施适龄儿童窝沟封闭,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30%以内。重视老年人常见慢性病、口腔疾病、心理健康的指导与干预。探索开展集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于一体的职工健康管理服务。依托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慢性病患者管理、蒙医药及中医药服务,做好我市居民健康管理工作。

  (三)强化规范诊疗,提高治疗效果。

  1. 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患者的分级诊疗,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切实提高治疗效果。

  2. 提高诊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努力缩短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有效处理的时间,推广应用癌症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降低患者死亡率。

  (四)促进医防协同,实现全流程健康管理。

  1. 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发挥疾控机构在监测评价、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面作用,确定市人民医院承担对我市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二级以上医院要配备专业人员,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做好慢性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慢性病防治需求。

  2. 健全慢性病防治结合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建立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指导、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为网底、社会医疗资源为补充的防治工作机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导和防控效果评价;医院承担慢性病登记报告、病人诊疗等工作,并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提供技术支持;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要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干预和随访等基本医疗服务。

  3. 建立健全健康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按规定纳入诊疗常规。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与慢性病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培育以个性化服务、会员制经营、整体式推进为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

  (五)完善保障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1. 完善医疗保障和救治救助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开展各类慢性病相关保险经办服务。加大救治救助力度,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患慢性病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医疗救助。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将优质资源向贫困人群和农村延伸,开展对特殊人群的医疗扶助。

  2. 保障药品供应。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发挥社会药店在基层的药品供应保障作用,提高药物的可及性。老年慢性病患者可以由家庭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探索以多种方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发挥蒙医药、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

  (六)控制危险因素,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

  1. 建设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推动绿色清洁生产,改善作业环境,严格控制尘毒危害,强化职业病防治,加强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健康步道、健康公园等运动健身环境建设。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环境保护和监管,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降低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

  2. 提升健康生活方式。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无烟单位建设,加大学校“第一支烟”管控力度。严格执行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有关法律规定,减少居民有害饮酒。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调整和优化食物结构,倡导膳食多样化,推行营养标签,引导企业生产销售、消费者科学选择营养健康食品。

  3. 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快海勃湾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要求,与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融合,全面提升示范区建设质量,在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市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七)统筹社会资源,创新驱动健康服务业发展。

  1. 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防治服务。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体检、养老和养生保健机构以及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互联网企业等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参与所在区域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慢性病防治服务,创新服务模式,促进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发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拓宽慢性病防治公益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慢性病防治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2. 促进医养融合发展。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大力开展老年保健、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维护和促进老年人功能健康。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大力发展蒙医药、中医药产业发展工程,开展蒙医中医保健及健康旅游服务促进活动。

  3. 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应用。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与健康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推进预约诊疗、在线随访、疾病管理、健康管理等网络服务应用,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八)增强科技支撑,促进监测评价和研发创新。

  1. 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做好慢性病与营养监测、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工作。加强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空气污染等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人体生物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学生健康危害因素和常见病监测,逐步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的纵向报告和横向交换,动态实施环境、食物等因素与健康的风险评估与预警。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应用。做好慢性病致病因素、发病机制、预防干预、诊疗康复等科研工作。针对蒙医药、中医药具有优势的慢性病病种,总结形成慢性病蒙医中医健康干预方案并推广应用。遴选成熟有效的慢性病预防、诊疗、康复保健适宜技术。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将慢性病防治作为健康乌海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纳入重要民生工程,确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制定本地区慢性病防治实施方案,强化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部门责任。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并开展监督评估。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慢性病防治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慢性病防治能力建设。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要求落实相关经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门诊相关保障政策和支付机制,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相关政策。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教育、民政、环保、文新广、体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履行职责,形成慢性病防治工作合力。

  (三)加强基层基础。认真落实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各项措施,努力做到政策、资金和人才向基层倾斜。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工作任务,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实验室建设,加大仪器设备配备和更新力度,有效提升服务能力。

  (四)强化示范引领。加大慢性病综合管理示范区建设力度,与国家卫生城创建、健康城镇建设和健康促进区建设相结合,相互借力、协同推进。各区要结合实际精心打造,认真总结。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要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居民对慢性病防治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慢性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四、督导与评估

  市卫生计生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联合开展监督和效果评价,在2020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在2025年组织规划实施的终期评估。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军分区,

  市纪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驻市单位。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8日印发

关闭
打印

上一条:

下一条: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8992631,邮箱:whdsj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