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乌海市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6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乌海市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乌海政发〔201823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海市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73

乌海市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部署的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82)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201558号)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激发市场主体(或服务对象)活力,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营造宽松高效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实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运用随机抽查监管的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进行常态化日常监管,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要做到年度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完善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提高随机抽查覆盖率。

三、主要工作任务

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2017年度制定并公布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通过本级编制部门、法制部门审核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统一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市、区编办、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8720日前

建立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职责,综合考虑部门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分工等因素,科学划分执法人员种类,将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全部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实施双随机监管的全部检查对象(或服务对象)。要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检查对象(或服务对象)设立、吊销、注销、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统一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间:2018720日前)

完善规范“细则”。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适用的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检查方式、结果处置、信息公开等内容,严格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和抽查标准,形成程序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予以公示。(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间:2018720日前)

(二)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各自的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政府的工作要求等,认真谋划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责任部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2018720前)

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实施检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自工作结束之日起20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向社会公示。(责任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81125日前)

继续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确定本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计划于720日前报各级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各级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本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计划制定本地区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计划,并协调同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实施。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开展2次以上的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联合抽查参与部门数量,不断提高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各级工商质监部门(市场监管)、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五)加大抽查宣传、业务培训力度。各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要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提高各级检查人员系统操作能力和针对检查事项的执法能力,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重点关注的改革举措,是自治区和我市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并于71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人、责任科室(部门)、联系人名单报市工商质监局。

(二)做好总结信息报送工作。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2018815日和112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报送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府将对各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推进迟缓、未完成本目标任务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确保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    

联系人张春红、郅祉

联系电话:3156879

    箱:whgszjfzk@163.com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军分区,

市纪委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驻市单位。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73日印发

                                          

关闭
打印

上一条:

下一条: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8992631,邮箱:whdsj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