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9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198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19日                                       

  

  

      

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提高公交系统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市党政联席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创建,通过深化公共交通行业改革,健全政府投入、监管机制,强化公交行业的公益性地位,促进公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

    二、改革目标

    完成公交公司国有化改革,实现公交公司政府主导、国有全资、公司运营,充分体现公交行业的公益属性,切实解决原公交公司经营困难、负债率高、欠缴社保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安全、有序、优质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认真履行政府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主导和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稳步推进公交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坚持依法推进。严格遵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科学评估资产的价值,依法依规合理制定改革实施方案

  (三)坚持公益属性。加快提升城市公交引导城市发展能力、服务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打造高效便捷、安全舒适、经济可靠、绿色低碳的城市公交系统。

  (四)坚持平稳有序。统筹谋划公交改革,稳妥处理好改革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兼顾市民根本利益、企业利益和从业人员利益,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平稳过渡。

     四、主要任务

  (一)核实评估公司资产。对市公交公司全部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对公交公司收支情况、债务债权进行审计核实。

  (二)完成股权收购注资。根据市公交公司法律状态和事实状态,厘清公交公司股权,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市公交公司代为收购市公交公司原1111名股东全部股权,所需支付的732.5万元从政府购置的300台车辆资产评估净值(4622.27万元)中扣除,政府无需再投入现金。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300台车辆资产剩余部分(评估值3889.77万元),无偿划转至市公交公司经营使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资监管方。

  (三)公司从业人员聘用。原公交公司聘用员工全部进入新公司,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公交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身份不变,仍为合同工。

  (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释放企业发展活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五)逐步解决遗留问题。明确公交公司债务,依法合规处置公交公司资产和债务。针对公交公司2002年转制前欠缴的养老保险、转制后拖欠的社保费,以及欠缴的公积金,明确补缴主体、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六)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建立乌海公交的成本规制制度及运营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公交财政补贴机制,加强运营监管,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七)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公交基础设施,优化班线布局,落实惠民举措,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公交出行服务需求。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89—11月)

     1.成立市公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乌海市公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2.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审计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运营现状调查、运营成本测算、社会稳定性评估工作,出具相关工作报告。

     3.对公交体制改革进行宣传发动,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812—20193月)

     1.根据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市公交公司实际,借鉴其他省市公交企业改制先进经验,拟定我市公交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组织召开公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出具会议决议,同意实施方案内容,同步完善职工退股法律程序。

     3.公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公交公司改革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议。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94—6月)

     1.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清产核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予以确认,市财政局就政府购置车辆明细、清查值予以确认,办理评估结果备案手续。

     2.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市公交公司代为收购市公交公司原股东的全部股权,并签订《委托收购股权协议书》。

     3.依据有关规定按程序设立公司党委和各子公司党组织。

     4.组建新公交公司组织机构。市交通运输局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定、任命(改制期间由改革领导小组确认)。市交通运输局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推荐指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定、任命(改制期间由改革领导小组确认)。

     5.完成市公交公司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备案登记工作。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97—12月)

     1.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市公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新的公交公司拟定公司章程,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2.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与市公交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完善新公司公交运营权的合法性,并按协议约定对公交公司服务质量予以监督、考核。

     3.出台政府补贴的相关管理办法。编制《乌海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与财政补贴实施办法》《乌海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和考核办法》,明确政府与公交公司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合理界定公交行业成本范围,建立健全公交服务考核机制。

     4.优化城市公交线路。以创建“公交都市”为契机,通过引入大数据技术,进行智能化测算,科学优化公交线网,减少由于乘客少、车辆空驶造成的资源浪费。

     5.创新企业经营模式。按照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扩大经营范围,探索开展旅游、包车、租赁等经营方式,推进差别化发展路径和多样化发展模式。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交体制改革是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的重要保障,相关部门和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公交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关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公共交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按照市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公交改革任务逐条逐项抓细抓实。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改革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工作配合和信息沟通,确保公交改革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四)正确引导,确保稳定。加强改革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凝聚社会共识,争取广大市民、从业人员的支持理解。完善应急措施,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确保改革工作的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改革任务分工及工作进度安排

关闭
打印

上一条:

下一条: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8992631,邮箱:whdsj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