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二手车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8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海市二手车市场专项整治实施

方案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1910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海市二手车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8日                                     

  

    

    

乌海市二手车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二手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商务部印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二手车流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商建字〔201715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双城联创”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标准,切实解决当前二手车市场功能不完善、服务不规范和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净化二手车市场环境,根除二手车经营场所乱停乱放等问题。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行业风尚。进一步加强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明确市场经营者主体责任,按照商务部《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完善服务功能、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吸引更多二手车经营主体和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入驻。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主体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如有违反者,由税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商务局取消其备案,税务部门停止发放并收缴其未使用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划行规市,规范管理。凡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的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商户按照交易市场的运营规则和交易大厅的程序规范经营。

  (三)取缔违规经营企业无证经营二手车、超范围经营、以信息咨询为名经营、占道经营、出售违法车辆、为非法二手车经营提供停放展示场所、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凡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已经取得工商注册,未按商务部《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备案的二手车经营主体,要在630日之前完成备案工作。

  (四)推行信息化管理制度。凡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的企业,均需安装公安部门推出的二手车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交易车辆信息和交易人员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安装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三、工作步骤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自我规范阶段(2019430—731日)

  召开专题座谈会议,做好安排部署动员工作;利用各大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方案。乌海市二手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全市二手车市场进行摸底排查车辆流通情况,核查相关证照和设施建设,宣传国家的法规和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指出违规经营的具体事项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二)集中清理整治阶段(201981—930日)

  乌海市二手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人员采取联合巡查、重点检查监督落实等方式进行实地清理整治,依法依规关闭违规经营企业。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101—2020630日)

  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各成员单位结合市场情况,对前两个阶段取得的成果进行巩固提高。开展不定期检查,特别是重点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增加巡查次数,防止反弹,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二手车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稳定。积极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媒体对二手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举报,同时发挥诚信体系信息公示平台作用,激励企业依法守信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乌海市二手车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清理整顿到位,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我市二手车交易流通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二)提高认识,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安排专人参与集中清理整治行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反馈,及时反馈清理整顿行动情况,重大问题要报告乌海市二手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大清理整顿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市、区主流媒体加大对二手车市场专项整治宣传力度,营造清理整顿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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