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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市政府2022年第8次常务会议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22-0243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 常务会议
概       述 市政府2022年第8次常务会议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4-01 09:22:1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市政府2022年第8次常务会议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成文日期: 打印 保存 关闭

  3月30日,受市委副书记、市长杨进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庆东主持召开市政府2022年第8次常务会议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督察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赴我市开展矿山明察暗访反馈会议精神,听取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要从讲政治、讲忠诚、讲担当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央环保督察的重大意义。全力配合全面落实督察组各项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环保督察各项任务要求在我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协调顺畅、服务保障细致周到,为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全市上下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聚焦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要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结合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矿山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理顺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会议要求,各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乌海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考核办法》《乌海市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听取了我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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