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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加快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20-05166 发文字号 乌党发〔2020〕16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
成文日期 2020-10-19 00:00:00 公开日期 2020-10-19 17:34:04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海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加快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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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党发〔2020〕16号

  乌海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加快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加快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

  乌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 10月 19日

乌海市加快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总方针,不断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兴农兴牧、质量强农强牧、品牌富农富牧,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牧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农牧业产业布局,推进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1.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以水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为刚性约束,统筹考虑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有效利用好农区空闲土地资源,形成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产业布局。海勃湾区依托中心城区的区位及交通优势,整合机场路两侧葡萄基地、设施农业基地、人工湖、酒庄等现有资源,大力发展以葡萄、蔬菜瓜果和花卉苗木等为重点,集种植、采摘、休闲、加工、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现代都市型农业。乌达区围绕绿色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发展高端果品和有机蔬菜,提升产业园品质。同时,充分发挥乌兰淖尔镇亲水亲沙优势,依托乌海湖西岸独特地理优势资源,促进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打造高效、精品、特色的休闲农业。海南区充分利用丰富的土地资源及较成熟的农牧业发展基础,重点建设以阳光田宇国际酒庄为中心的葡萄种植及葡萄酒加工区、以曙光村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为带动的设施农业生产区及以特色养殖为重点的标准化养殖园区。(责任部门:市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各区)

  1. 推进葡萄产业集群化发展。推动海勃湾区机场路两侧、乌达区绿色农业产业园、海南区赛汗乌素村及环甘德尔山区域葡萄种植基地建设。稳定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加大鲜食葡萄发展力度,改造提升露地葡萄旧园及闲置温室,引导支持小农户、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发展鲜食葡萄种植。到2022年,新增葡萄

  种植面积1000亩;到2025年新增葡萄种植面积2500亩。推广葡萄标准化栽培技术,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轻简化稀植栽培、绿色防控等技术,实现乌海葡萄标准化、品牌化生产,提升葡萄附加值和竞争力。培育壮大葡萄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延伸产业,完善汉森、阳光田宇、吉奥尼、云飞等葡萄酒庄配套设施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各区)

  1. 加强优质绿色蔬菜供给能力。加快推动海南区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实施,积极推广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智能化管理等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实现设施蔬菜质量、数量双提升,增加蔬菜自给率,到2025年全市蔬菜自给率稳定保持在25%。(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各区)
  2. 扶持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生猪、蛋鸡规模化标准化养殖,适度发展育肥牛羊,逐步形成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推进养殖业向海南区集中,合理规划布局畜禽屠宰行业。重点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严格落实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确保2020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加强非洲猪瘟、口蹄疫等疫病防控,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大经费和设施设备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各区)

  (二)推动农牧业要素集聚,打造专业化规模化产业集群

  1.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推进重点农牧业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工作和申报工作,加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训,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加工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向研发设计、加工增值和品牌营销等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延伸。到2022年,盟市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稳定在30家,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7%;到2025年,盟市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35家,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

  1. 做强“乌海葡萄”品牌。以“乌海葡萄”入选中国第三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契机,聘请专业团队系统性经营打造“乌海葡萄”区域公用品牌,明确品牌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品牌管理办法,形成既能体现乌海特色,又能与自治区整体品牌形象互补的品牌体系。通过举办葡萄、葡萄酒文化节,农民丰收节,参加国家、自治区举办的各类展会等方式扩大“乌海葡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
  2. 深化农区产业融合。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农牧业产业项目,持续推进海勃湾区产业强镇建设,推动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发挥农业生态价值和旅游休闲功能,发展农区全域旅游,鼓励建设集观光旅游、农事体验、科普教育、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美丽乡村”和“特色农业小镇”。探索建立共享农业、创意农业、乡村体验、乡村文化等农区产业融合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区)

  (三)大力发展生态农牧业,增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供给

  1.加大设施农业发展力度。利用乌海市丰富的光热资源,便利的交通条件,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万亩设施农业基地。充分发挥乌海市地域农产品特色优势,发展绿色优质果类蔬菜、鲜食葡萄生产,建成集育苗、种植、包装、流通于一体的果蔬全产业链,推动乌海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区居民增收。(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各区)

  1. 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节水灌溉、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合理轮作等措施提升地力。以基本农田为主,选择地块相对集中、群众积极性较高、水源配套设施完善的农田,逐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用好现有耕地资源,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责任单位:市农牧局、自然资源局,各区)
  2. 推进产地环境净化。采取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或就近发酵还田利用等方式,解决中小散养户粪污处理问题。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推广利用可回收地膜,推进秸秆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到2022年,农药化肥用量保持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当季地膜回收率达到8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8%以上;到2025年,农药化肥用量继续保持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当季地膜回收率达到9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生态环境局,各区)
  3. 提升农畜产品质量。抓住产地环境、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适合乌海特色农业发展的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持续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管。扎实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试行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涉农镇(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

  (四)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提升农牧业科技支撑能力

  1.推动葡萄种业创新发展。引导阳光田宇公司加强葡萄品种园的管理力度,逐步扩大优良品种推广面积。鼓励葡萄种植经营主体建设葡萄良种繁育基地,重点支持高品质高附加值葡萄新品种引进、扩繁与推广;支持葡萄品种苗木本土化改良与提升;鼓励葡萄新品种选育与研发,到2022年,葡萄良种繁育基地面积稳定在20亩以上,引进葡萄新品种6个以上;到2025年,葡萄良种繁育基地面积稳定在80亩以上,引进葡萄新品种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科学技术局,各区)

  1. 加强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深化农牧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和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等高校的合作,综合运用国内、国际现代化农业科技成果、现代农业生产手段和现代经营管理方式,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提升、展示与推广,促进主导产业升级,提高农产品档次和质量。到2022年,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10个,建设“星创天地”15个。(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农牧局,各区)

  3.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依托科技特派员、“星创天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平台载体,构建多元化的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积极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力争每年引进农业新品种15个,推广新技术10项,转化农业科技成果10个。(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农牧局,各区)

  1. 提升农牧业机械化数字化水平。积极落实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农牧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推进信息化与农牧业产业的深度融合。积极将葡萄、蔬菜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纳入国家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到2022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全部纳入国家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7%,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实现生产、加工过程全程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区)

  (五)加快培育多元主体,壮大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1.培育高素质农区居民。依托国家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继续分层分类分模块按周期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训。到2022年,计划累计培训高素质农区居民900人次;到2025年,计划累计培训高素质农牧民1400人次。(责任单位:市农牧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自治区要求,加强示范社创建及联合社培育,提升指导、扶持、服务水平。完善家庭农牧场名录管理制度,引导有稳定务农意愿和经营能力的农户建设家庭农牧场。引导产业化联合体内部成员单位制定共同章程,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实施农区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出务工人员等下乡返乡创业。到2025年,家庭农场数量和农民合作社数量稳步增加,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30家,自治区级、盟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达到2家、4家。(责任单位:市农牧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

  1. 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大各类服务组织培育力度,建立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指导服务组织与农牧户规范签订服务合同,建立和完善服务台账和档案,提高服务组织规范化程度。引导农牧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牧场面向小农牧户,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生产性服务。到2025年,培育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3个,托管面积增加50%。(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科学技术局,各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支持。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牧业农区的比例,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行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内统筹,将指标交易所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重点用于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广农区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活体牲畜质押贷款,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依法合规抵押,探索应收账款质押、履约保函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农牧企业的授信规模,加大对农牧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融资担保公司作用,拓宽抵质押物范围,为农业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担保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乌海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乌海中心支行,各区)

  (二)加强用地保障。坚持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开展农区土地综合整治,对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等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腾退出的节余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农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牧局,各区)

  (三)健全人才机制。推动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牧业农区领域延伸覆盖,鼓励急需紧缺人才投身农区建设,支持市民、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退役军人、企业家到农区干事创业。加强基层动物防疫、经营管理、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区、镇两级人员力量。深化农牧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按照盟市权限,开展面向农技推广人员的评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牧局,各区)

  (四)深化农区改革。创新农牧业经营体制机制,推进土地草牧场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牧业发展新动能。有序引导工商资本到农区投资兴办农牧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农牧业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持续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在项目扶持、龙头企业评定等方面,对联结农区居民紧密、带动实效好的农牧业企业予以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科学技术局、教育局,各区)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党委、政府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案,把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认真研究部署,抓好组织实施。市、区两级农牧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实化推进举措。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

  (二)完善考评体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把产品质量、产业效益、生产效率、经营者素质、农牧业竞争力、绿色发展水平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制定我市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并适时组织开展跟踪评估和专项督查。(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统计局,各区)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解读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区在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中先行先试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农牧局,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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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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