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标       题 《乌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公开日期 2020-12-07 16:09:40
《乌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2020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乌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实施方案》(乌海政办发[2020]30号)(以下简称《方案》),为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知晓率、时效性,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全市已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7个、农区养老服务中心9个、农区互助养老幸福院2个、12349为老信息服务中心1个,城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67%,农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85%。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势头良好,但起步晚、底子薄所造成的诸多困难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不同层次老年人服务需求日益迫切,供需矛盾更加明显,老年人消费水平低制约服务项目设置,承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体单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功能不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接地气不够,养老服务配套政策有待细化落地等。面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市、区党委政府着力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突出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重点,下力气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2020年2月,乌海市被列入全国第五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了推进试点,市民政局从5月份开始,深入座谈调研,掌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先后到北京市、石家庄市等地学习考察,与市内外部分养老企业交流沟通。在此基础上,结合乌海实际,起草了《乌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实施方案》,又书面征求了各区和有关部门意见,多次修改完善。9月9日,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方案》,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的政策依据是《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乌海政发〔2014〕67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乌海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5〕82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7〕105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乌海政办发〔2018〕8号)和《乌海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实施方案》(乌海政办发〔2020〕29号)的有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方案》总体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目标任务。到2022年,全市基本建成全领域覆盖、全功能服务、全方位监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1+3+N”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市级:建设乌海市智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市级养老服务指挥调度中心;区级:按照“城市十五分钟、农区三十分钟”养老服务圈的总体目标,通过整合资源改造建设,合理布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街道(镇):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指导调度;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同时建设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农区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居住密集度,逐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第二部分,建设标准。明确了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调度中心)、街道(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中心厨房、老年人助餐点职能、基础设施配置和工作人员配备。

  第三部分,补贴办法。明确了市级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调度中心)、街道(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集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为一体的综合体)、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综合运营、老年中心厨房、老年人助餐点等的建设、运营补贴和就餐老人的补助。

  第四部分,奖励。明确了奖励条件、绩效考核、奖励标准。

  第五部分。经费渠道和结算办法。明确了经费渠道、结算办法。

  第六部分,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管机制、退出机制和技术监管、社会监管、信用管理等管理形式。

  三、涉及范围

  《方案》实施区域为全市,设施服务覆盖全市老年人,时间节点在2020--2022年三点改革试点期内,全市新建改扩建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1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46个,与现有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并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承接运营,使全市社区养老设施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四、执行标准

  (一)市级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调度中心)

  1. 建设补贴:根据招投标中标价给于补贴。

  2.运营补贴:根据数据统计,年市场化效益不低于政府购买服务额度50%,每年补贴50万元。

  (二)街道(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1.建设补贴:20--40万元(含装修、专业服务设施设备购置)。

  2.运营补贴:达到建设标准以及配置各项专业服务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每年补贴5万元。

  街道(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设立的,不再重复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补贴。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1.建设补贴:10--30万元(含装修、专业服务设施设备购置)。

  2.运营补贴:达到建设标准以及配置各项专业服务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每年补贴3万元。

  (四)其它补贴

  1、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集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为一体的综合体):除享受居家社区综合补贴外,同时享受自治区、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对养老机构的床位运营和建设补贴政策。

  2、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综合运营补贴。养老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上门服务困难家庭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失智老人,可比照入住养老机构老人享受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对养老机构的床位运营补贴。

  3、对中心厨房的补助(单独设立):经区民政部门审定的中心厨房,建设补贴30万元,运行补贴每年分别补贴5万元。

  4、对助餐点的补助(单独设立):助餐点投入运营后每年给予2万元运营补贴

  5、对就餐老人的补助: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按照“早餐2元,午餐4元”的标准补贴。

  (五)奖励标准

  年度服务合格的给予运营补贴,年度绩效考核被评为良、优的,在运营补贴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20%。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乌海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市直21个部门参加,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发挥民政部门在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中的牵头作用,加强沟通,整合资源,确保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精准施策。

  (二)强化监督管理。《方案》要求完善监管机制,突出技术监管,倡导社会监管,推行信用管理,建立退出机制。民政部门欢迎社会各界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监督评价,市民政局联系电话:3959336、3959347。

  (三)保障资金投入。中央财政支持乌海市开展全国第五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已下拨1120万元,目前,己建成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0个。三年试点期内,市区财政、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计划投入3000万元,切实保障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落实落地。

  (四)坚持双轮驱动。《方案》注重建立政府搭台、市场唱戏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双轮驱动”机制,通过实行积极的扶持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统一服务理念,推行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近期,将通过公开招标购买养老服务,并引入第三方组织对服务绩效进行监督评价。

  六、新旧政策区别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乌海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5〕82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7〕105号)规定: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区养老服务中心给予每个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按服务社区老年人数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运营补贴。新出台的《方案》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有了很大提高,在国有资产租赁改造、使用水电暖气方面加大了优惠支持力度,在推进医养结合、落实老年人助餐、发挥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服务功能方面明确了建立“1+3+N”养老服务模式。

  乌海市开展全国第五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是对现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完善机制,全面提升。随着《方案》的出台落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将明显改善,服务功能将不断完善,将给全市老年人提供更多方便、快捷、规范的养老服务。

  七、名词解释

  (一)“1+3+N”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是指建立一个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3级平台服务(市指挥调度中心、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N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的养老服务模式,提供专业、精准、方便、快捷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二)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是指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综合体。

  (乌海市民政局)

原文链接

上一条:

下一条:

政策原文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8992631,邮箱:whdsj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