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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公开日期 2020-12-10 15:51:17
关于《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一、出台背景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关系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为了应对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日益突出的严峻形势,要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为实现率先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必须着力解决工程性缺水,必须着力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加快转变水资源粗放利用、遏制用水浪费、防止水环境恶化,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保护的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模式。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强化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凡涉及江河、湖库、地下水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的,要以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红线为依据,严格实行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审批关。

  (三)强化取水许可和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

  (四)严格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建立水资源费合理调整机制,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建立征收目标责任和分级征收制。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

  (五)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建立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一经批准,有关部门、用水户等必须严格执行。

  (六)实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建立区域和行业相结合的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考核体系。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节约用水法规和管理体系,各项引水、调水、取水、供用水工程建设必须首先考虑节水要求。着力推进节约用水设施建设。

  (七)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强化水资源保护,建立限制纳污红线管理指标体系。

  (八)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九)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应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充分考虑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河湖健康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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