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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834C/2022-0539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司法局 信息分类: 计划规划
概       述: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8-15 09:31: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司法局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乌司通〔20226

乌海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

现将《2022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2月28

2022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

2022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自治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紧扣推动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新任务、新目标,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讲政治重党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实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思想上坚信、政治上坚定、行动上坚决。

二、创新开展调解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2.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活动,深入于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完善警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综合研判分析依托“两所”共建积极开展调处作;坚持做好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时有效地化解行业和专业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为“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3.积极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加强商事调解工作力度,深化行政调解工作研究指导;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分步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积极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动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调解中心等“一站式”平台建设,构建起科学系统、有机衔接便捷高效的多元调解体系,形成化解矛盾纠纷整体合力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4.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制度规范化建设水平,巩固充实村(社区),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抓好《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意见》的贯彻落实,巩固规范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发展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推动落实《关于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保障制度的知》要求,确保调解员补贴经费落地落实;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实现调解队伍专业化、调解形式多元化、调解程序规范化。

5.发挥人民调解员协会助手作用。推动市、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建立开展宣传报道、教育培训工作,提升调解员素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

三、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6.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司法所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和业务工作,提高司法所工作质效;制定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提高司法所业务用房、经费保障水平,提升司法所队伍素质,完善司法所工作制度,巩固司法所信息建设成果;继续推动“两所”共防共建共治协作机制,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7.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依托司法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动司法所与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加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指导,综合开展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需求指引等工作,努力实现“一站式’服务。

8.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司法所组织机构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制度采取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与司法所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合机构编制部门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积极推动政法专项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四、加强基层平安建设,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措施,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推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安置帮教主体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有效发挥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做好日常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救助帮扶和跟踪帮教工作深入开展重点人员大管控”促进安置帮教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防止发生个人极端事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10.推进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与公安、监狱等单位建立信息流转渠道,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做到无缝对接并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以信息化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各部门联动配合,推动全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工作;加大对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促进司法公正,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11.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配合协作,完善人民陪审员等级评定、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保障制度,开展研讨、观摩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丰富履职形式;通过媒体网络等平台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做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四周年总结工作。

12.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17号)建立完善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会同检察院进一步明确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环节、范围和方式,完善各项工作运行机制,好人民监督员队伍的管理,继续完善考核、培训、宣传等基础性工作。

、加强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持续发展

13.加强培训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挖掘、培树、表彰、宣传,讲好基层法治故事,切实发挥典型模范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等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继续做好人民调解优秀案例报送、采集宣传等工作。

14.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数据应用及分析。提升工作人员运用信息化的能力,进一步抓好JIPAD、人民调解APP在调解领域的应用,确保调解案件数据录入率;全面规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所属人民调解、司法所工作、安置帮教、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各类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及应用,确保各类数据录入真实、准确、及时;落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统计报表数据分析、研判、报送工作机制;定期督导检查 JIPAD、人民调解APP管理使用情况,不断提高系统数据录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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