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第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9929/2022-04741 | 发文字号 | 乌交复字〔2022〕12号 | ||||||
发文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信息分类 | 人大建议 | ||||||
概 述 | 关于市第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2-07-29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2-07-29 16:48:2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交复字〔2022〕12号
关于市第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办理结果:B 】
苏瑞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市区到低碳产业园区快速通道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一:拓宽海慧线为货车与客车道分离,打通架桥过109线与低碳园区道路相连。
我局已计划推动列入自治区和我市“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S217海南至拉僧庙段公路项目(三级改建一级),新建拉僧庙至低碳产业园西环线公路7.2公里,将S217线(海老线)终点延伸至低碳产业园西环线设置互通与国道109和西环线连接。
建议二:海老线与海慧线直连。
新建拉僧庙至低碳产业园西环线公路7.2公里,将与海慧线形成十字交叉。
建议三:快速通应当列入2022年市政工程项目。
S217海南至拉僧庙段三级改建一级项目,路线长12公里,新建拉僧庙至低碳产业园西环线公路一级公路7.2公里,两段公路投资约12亿元,能够争取自治区补贴约1.7亿元,其余10.3亿元需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内方可实施;另因涉及省道路网规划需协调交通厅同意(经初步对接原则同意);公路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规划、土地、林地、草地、压覆矿产、土地复垦、环评、水保、文物、军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评估等十余项前置要件。因此,2022年不具备建设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贾增荣
联 系 人:王智云
联系电话:2885299 2022年6 月13日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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