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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5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4208/2021-0349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概       述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5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7-30 15:56:3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5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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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人社复字〔20212

                                                    A】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5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刘金枝、史新华、王怀利、杨胜超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体制外艺术人才职称评定的建议》的意见已收悉, 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艺术人才职称评定实质是对书法艺术专业技能人才水平的评价机制。 2015年人社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美术、书法、摄影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件,对书法艺术评审条件做了具体规定。2016年国家出台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人才评价方面作出进一步改革,强调在职称评定中主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要打破条条框框束缚,按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绩进行评定。这期间我市对书法专业人才陆续进行了职称评定,因此书法艺术专业人才的职称评定工作一直在推进中。

        近年来,我市各类书法专业工作者为我市构建书法主题文化与城市规划建设相融合,打造“中国书法城”这张乌海最具影响力的城市名片作出了辛勤的努力,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贡献。2021年自治区在全区职称工作安排中进一步对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及非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定方面给予倾斜政策,我市在2021年的职称评定中落实了相关倾斜政策,提案中提出的体制外艺术人才职称评定问题,应归属为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按自治区规定有以下政策倾斜:

        1.拓宽非公有制领域职称申报渠道。按照属地原则,由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各行业及各区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2.打破资历条件限制。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限制,满足下列条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对没有取得过初级职称的,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对没有取得过中级职称的,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副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专业除外)。

        3.打破论文条件限制。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探索用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替代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4.免除继续教育学时。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在今年的职称评定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贯彻上述政策并加强宣传,也请各位委员关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我们将积极吸纳各位委员的建议,结合我市2021年职称工作安排意见,不断完善和优化职称评定工作,服务好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以上是对您建议内容的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李然旭

        联 系 人:樊海燕

        联系电话:(0473)3158019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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