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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出台教师减负清单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21-0036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义务教育
概       述 乌海市出台教师减负清单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1-28 19:40:3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出台教师减负清单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成文日期: 打印 保存 关闭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方案》,通过树立一个导向、形成一张清单、创新两种方式、建立两项机制,确保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切实为教师减负,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树立一个导向。《方案》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等7个方面,规定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具体措施,通过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让教师安心、静心、舒心、潜心从教。

  形成一张清单。对涉及学校非教学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乌海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明确了31项具体事项,具体包括6项取消事项、10项禁止事项、12项限制事项和3项合并事项,让教师明明白白减负。

  创新两种方式。创新进校园工作方法,推动多部门编制形成学校年度宣传教育活动手册,或利用微视频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由学校按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有序、统筹开展活动,减少进校园次数。创新信息采集方式,加快数字化校园建设,建立大数据指导下的信息采集系统,让信息多跑路,让教师少跑路。

  建立两项机制。进校园事项按照归口登记原则,实行审批备案制,未经审批备案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园。建立教师减负监测和绩效评价反馈机制,对教师减负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每学年进行绩效分析,实现教师减负工作更加有序、内容更加有用、结果更加有效,确保减负工作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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