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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711B/2022-0108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生态环境局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
概       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1-19 15:18: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19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998361                                                           传    真:0473-3998361

  通讯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21窗口          邮    编:016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废物微波处置项目

海南区拉僧庙镇老石旦南现有水泥生产厂区内

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蒙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镇老石旦南现有水泥生产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06°65′9″,北纬39°21′2″。东经106°54'40.95"。厂址南为规划建设用地,目前为林地,西部、北部和东部目前全部为荒草地。工程总投资15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占总投资的4.14%。

(1)项目名称: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废物微波处置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4)建设规模:日处理医疗废物2t,年处理医疗废物600t;

(5)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15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占总投资的4.14%;

(6)工作制度:每天1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7)劳动定员:本项目所需劳动定员为8人;

(8)工程进度:建设期7个月;

(9)项目组成:本项目主要工程为医废微波消解车间、医废库房、废气处理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电力系统、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通讯及管理系统等及其配套设施,水、电、路等厂区公用工程。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微波消毒系统产生的废气和医废处理间贮存过程产生的废气。

微波消毒系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2S、NH3、TVOC、病原微生物,为混合废气,污染物浓度较低,“生物法”及“喷淋法”处理废气种类单一;“等离子法”安全性较低;“高效光解氧化法”成本过高;综合比较以上因素,同时考虑到本项目所采用的微波消毒设备在河南省兰考县成功运行所采用的废气处理工艺,根据《兰考县新义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检测报告》(2016 年11月(万检委字(2016)第262 号))中相关数据,兰考县新义废物处置中心废气处理工艺采用二级过滤膜过滤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污染物TVOC、NH3、H2S、臭气浓度及病原微生物均达标排放,且该设施维护简便、设备成本及运行费用较低,因此从技术及经济角度分析可行,评价推荐采用“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法”作为微波消毒系统废气处理设施。

工艺医废微波消毒工艺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是医疗废物中的有机物质分解产生的,主要来源于破碎和消毒工序。本工程在微波处理系统进料口及破碎上方设置有密闭集尘罩,集尘罩采用不锈钢框架,将进料和破碎都集中在密闭的环境中,同时使消毒系统内部形成微负压状态,产生的恶臭和废气不易向外扩散,有效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集尘罩外接引风管,通过引风机将破碎产生的恶臭气体抽出。

引风机排出的气体经二级过滤膜过滤净化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过滤器的过滤尺度不得大于0.2μm,耐温不低于140℃,过滤器配有进出气阀,压力仪表等,过滤效率在99.99%以上。过滤膜上敷设有活性炭,恶臭气体经过活性炭吸附后,能有效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微波消毒处理系统使用的废气处理工艺是《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中推荐的处理工艺,二级过滤膜过滤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和病原微生物的处理效率分别为70%和99.99%。同时根据《兰考县新义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检测报告》(2016 年11月(万检委字(2016)第262 号))中相关数据,兰考县新义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废气处理工艺采用二级过滤膜过滤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标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医疗废物储存期间产生的恶臭气体,依托现有的收集和处理措施。

(1)收集系统

①密闭设计

医疗废物暂存储库采用密闭设计,门框和门之间有密封条,保证车间内部的气体尽量少地从进出口散发出来。

②保持车间负压状态

医疗废物暂存库在危废暂存库内,少量外溢恶臭气体借助危废暂存库引风机吸入水泥窑头篦冷机高温区焚烧,使整个危废车间车间达到微负压(ΔP=-20Pa),以免污臭气外逸。

(2)恶臭气体处理

医疗废物存储库采用负压抽风通过管道输送的方式将含有臭气的空气集中收集后送入篦冷机处高温燃烧,在检修或非正常运行情况下采用活性炭处理后20米排气筒排放。

现有系统能够正常运转,收集废气能够在水泥窑中燃烧,在水泥窑检修期间,活性炭处理能够达标。现有的处理系统处理医疗废物的暂存间恶臭气体可行。

  1. 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是转运过程产生的,具体过程为采用叉车将医疗废物从医疗废物暂存间到微波消毒设备,打开周转箱盖,倒入微波消毒设备,再将微波消毒设备盖好。在运转过程中有少量恶臭和非甲烷总烃产生,这些污染物随换气扇逸散,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及周边加强绿化设计,选择一些耐酸,对硫化氢等恶臭废气有一定的吸附作用的植被作为绿化树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综上所述,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二、废水

生产用水依托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用水管道,用水由自来水公司供给,其水质、水量能够满足全厂生产、生活等需要。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水、周转箱清洗废水和化验室废水。各类冲洗废水和化验室废水收集排入厂房内集液池,再经废液输送泵喷入窑焚烧处置。各类废水处理措施及去向如下:

(1)医废运输车辆、容器清洗废水及车间冲洗用水

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要求,在同类工程类比调查的基础上,医疗废物车辆需在卸载完成后进行车辆消毒清洗,并对周转箱进行消毒清洗,清洗废水、储存车间冲洗废水排入厂房内集池,再经废液输送泵喷入回转窑焚烧处置,不外排。

(2)化验室废水

项目化验室废水经过流动集液箱收集后泵入回转窑焚烧处置,不外排。

(3)水泥窑检修期间暂存可行性

水泥窑检修期间暂存收集的全部废水进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的液体危废暂存罐中。水泥窑每年检修2次,每次在20天左右。现有的液体危废暂存罐中有两个,每个100m3,总有效溶剂200 m3,项目每天产生的废水2.34 m3/d,一个检修期产生废水47.6 m3,液体危废暂存罐可以容纳一个检修期产生的废水,因此,水泥窑检修期间废水暂存可行。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由于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等而引起的机械性噪声以及由于气流的起伏运动或气体动力引起的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噪声源为清洗设备、微波消毒设备、风机、泵类等。该工程对噪声的控制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接合的办法,以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进一步防止高噪声设备对职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针对本工程噪声源噪声强度大,连续生产等特点,评价从噪声源头、传播途径、防护对象三方面提出本工程的噪声防治措施,具体为:

(1)合理选择机械设备,从声源上控制噪声级别,应尽可能选择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低噪声设备,同时也要选择有可能采取控制对策的设备,提高安装精度,从源头上控制噪声产生的级别;合理安排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办公生活区,厂区路口等处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2)设置减噪隔振消声措施对噪声的传播途径进行控制,水泵等设置在专门的隔声间内,以柔性接头代替刚性接头。电机、泵类等因振动而产生噪声的设备,考虑安装橡胶减振垫、弹簧减振器隔振机座。

(3)隔声墙、隔声间的设置对各种振动机械采用减振基础,对体积较大的产噪设备,应考虑对设备厂房,墙壁进行吸声处理,并建设便于观察和控制生产过程的隔声间。针对本工程的产噪特点,将主要噪声源洗设备、微波消毒设备、风机、泵类等布置在室内,并加设门窗,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加强管理在采取以上治理措施的基础上,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防噪设备进行维修、检查,使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综上所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可降到最低程度。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微波消毒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膜、废活性炭。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进水泥窑焚烧处置。该厂具有该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五、土壤

(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保障措施

根据本次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不存在点位超标现象,因此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保障的重点在于污染防控。

(2)源头控制措施

①建设项目弃土应按照固体废物处置规定进行合理处置,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②对医疗垃圾储存场所、处理车间、清洗废水处理间做好防渗及废水收集工作;

(3)过程防控措施

①对于大气沉积影响,在占地范围及周边应采取绿化措施,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

②对于地面漫流影响及入渗途径影响的,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具体防渗方案见地下水部分。

六、地下水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1)地下水分区防治

(1)防渗分区

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的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及污染物的类型,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项目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对于危险废物贮存国家已经颁布了相应的污染物控制规范,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因此项目涉及危险废物储存的区域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余场地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相关要求执行防渗措施。

3)信息公开

(1)项目建设后应落实跟踪监测单位,按要求定期地展开监测,并出具相关报告,报告内容需包括以下方面:

①建设项目所在场地及影响区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数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

②生产设备、管廓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设施的运行状况、跑冒滴漏记录、维护记录。

(2)项目信息公开计划中必须有如下地下水的环境监测值:

现场监测项目:水位、水温、pH值、电导率、浑浊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点位、色、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气温、天气状况、近期降水情况

实验室监测项目:K+、Na+、Ca2+、Mg2+、HCO3-、CO32-、NO3-、Cl-、SO42-、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铁、锰、铜、砷、铬(六价)、铅、汞、镉、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硫化物、挥发酚(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锌、铍、镍、菌落总数、总大肠杆菌群。

4)地下水污染应急处理措施

(1)应急处理预案

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数据异常或发生泄漏事故等情况,必须按照应急预案马上采取紧急措施:

①当确定发生地下水异常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内尽快上报公司主管领导,通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密切关注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

②组织专业队伍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查找环境事故发生地点、分析事故原因,尽量将紧急事件局部化,如可能应予以消除,采取包括切断生产装置或设施等措施,防止事故的扩散、蔓延及连锁反应,尽量缩小地下水污染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

③当通过监测发现对周围地下水造成污染时,根据观测井的反馈信息,可对污染区地下水人工开采以形成地下水漏斗,控制污染区地下水流场,尽量防止污染物扩散;

④通过对运营期跟踪监测井地下水水质检测,查找事故污染源头。对于厂区废水泄漏污染情景,应立即启动应急事故巡检机制,巡查事故泄漏的点位,对被事故破坏的区域设置紧急隔离围堤,并及时开展设备设施、管道等的更换维护及渗漏点位修补,避免物料及泄漏废水进一步渗入地下。

⑤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制定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措施;

⑥如果本厂力量无法应对污染事故,应立即请求社会应急力量协助处理。

(2)应急治理程序

针对应急工作需要,参照“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相关技术导则,结合地下水污染治理的技术特点,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治理程序见图8-2-3。

(3)地下水污染应急治理措施

①建议治理措施

项目场地地下水类型以第三系碎屑基岩裂隙水潜水为主,富水性较差。当发生污染事故时,污染物的运移速度相对较慢,较短时间内污染范围较小,因此建议采取如下污染治理措施:

a.一旦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b.查明并切断污染源;

c.启动地下水污染应急监测计划,对于项目运营期跟踪监测井(含场地内监测井及周边民井)监测频次增加至每周至少一次(一旦发现污染物浓度持续增加的情况,监测频次可增加至每天一次),探明地下水污染深度、范围和污染程度;

d.依据探明的地下水污染情况和污染场地的岩性特征,合理布置抽水井的深度及间距,并进行试抽工作;

e.依据抽水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抽取被污染的地下水体,并依据各井孔出水情况进行调整;

f.将抽取的地下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并送化验室进行化验分析;

g.当地下水中的特征污染物浓度满足地下水功能区划的标准后,逐步停止井点抽水,并进行土壤修复治理工作。

②应注意的问题

地下水污染的治理相对于地表水来说更加复杂,在进行具体的治理时,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a.在具体的地下水污染治理中,往往要多种技术结合使用。一般在治理初期,先使用物理法或水动力控制法将污染区封闭,然后尽量收集纯污染物,最后再使用抽出处理法或原位法进行治理。

b.因为污染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地球化学特性都会影响到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因此地下水污染的治理通常要以水文地质工作为前提。

c.受污染地下水的修复往往还要包括土壤的修复。地下水和土壤是相互作用的,如果只治理了受污染的地下水而不治理土壤,由于雨水的淋滤或地下水位的波动,污染物会再次进入地下水体,形成交叉污染,使地下水的治理前功尽弃。

d.在地下水污染治理过程中,地表水的截流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要防止地表水补给地下水,以免加大治理工作量。

(5)总量控制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恶臭污染物H2S、NH3、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项目生产废水全部进水泥窑处置,不外排。评价确定本项目实行总量控制的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不新增S02、NOX。本次评价建议非甲烷总烃总量指标0.2t/a,颗粒物总量指标0.1t/a。经现场核实及查阅在线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核算现有工程污染物总量见表6,均满足2020年乌海市环保局颁发的根据2009年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2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计算的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经验收,处置工业固废、危险废物项目及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和污泥项目不新增S02、NOX,对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指标无影响。

七、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目录的第四十三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弃物(医疗废物)及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经在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2102-150302-01-441780。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国家规划相符性

(1)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范》符合性分析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国函[2003]128号)是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国家环保总局编制完成的。

规划提出,国家推行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原则上以设区市为规划单元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合理运输半径内接纳处置辖区内所有县城医疗废物,东中部地区要辐射到乡镇卫生院。不提倡医院分散处置。鼓励交通发达、城镇密集地区的城市联合建设、共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按照"一省一库"的原则建设放射性废物库,对放射性医疗废物和其他中低放射性废物安全收贮。

乌海市为设区市,符合“规划单元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要求,乌海市面积较小,收集运输半径较小。

(2)与《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强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各省份全面摸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情况,到2022年6月底前,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分布、服务人口等因素设置区域性收集、中转或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本项目建设主要服务乌海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符合《通知》要求。

(3)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的符合性

根据国务院下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相关规定“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18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基本完成治理任务,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完成,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各产污环节采取了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减到最小。同时工程必须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企业排污许可制度。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的相关规定。

(4)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的符合性分析

3.与地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与《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符合性分析

《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明确工业固体废弃物(不含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强化源头控制,推行清洁生产技术与管理,减少工业固废产生量。统筹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建立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项目为处置医疗废物。可有效提高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HW01)无害化处置率。符合《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相关要求。

(2)与《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呼包鄂、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为主阵地,统筹运用结构优化、联防联控、重污染应急等多种手段,制定差异化管理措施,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各产污环节采取了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减到最小。同时工程必须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

(3)与《乌海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乌海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明确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程监督管理体系,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促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行业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发展。科学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改造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重点提高重点区域、含重金属固体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开展历史遗留危险废物排查和评估并制定实施安全处置方案。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与卫生、农业、运输、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做好突发疫情医疗废物应急能力和设施的储备与建设工作。

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规范化升级改造,推进医疗废物收集系统向乡镇、村级卫生单位延伸。到2020年,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城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项目处置医疗废物。可有效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提高了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水平。符合《乌海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相关要求。

(4)与海南区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经济开发区的拉僧庙化工园区,目前该开发区已取得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拉僧庙化工园区的产业定位是以氯碱化工、PVC深加工为主体产业的现代化化工基地,规划面积为10.97km2,占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属环保工程,符合海南区经济开发区规划。

(一)乌海市海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要求

(1)所有入区项目必须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2)对入区企业严格按照总体布局合理安排用地,并引导各企业进行包括生产、绿化、环保等相关设计工作,把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引入到总体布局中去,为远期发展构建基础平台。

(3)注意加强危险废物在转移、运输过程中管理,避免因处理不当造成路上和接收地的环境污染;加强危险废物在各企业厂内暂存期间的管理,避免发生流失、渗漏等造成土壤及水环境污染,含有机溶剂等挥发性物质类的泄漏还将造成空气环境污染。

项目运行后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在医疗废物及污泥运输过程中加强运输管理,符合乌海市海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要求。

(二)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提出加强工业场地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风险防控及环境协管的要求。

项目针对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各项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行,避免事故发生。当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尽快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及时掌握和了解污染控制措施的效果,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更好地监控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协调与地方环保职能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工作,同时保证企业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的正常运作。

项目符合《乌海市海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中的相关要求。

4.相关标准、规范符合性分析

(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符合性分析

《6.选址合理性分析

新建的微波消毒车间、医疗废物贮存库等用地为依托的水泥项目厂内工业用地,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符合城市规划。

项目为医疗废物处置,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环保政策及规划要求;通过从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环境风险等环境要素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均能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八、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经过环境影响分析,各项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

九、环境风险

本次评价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接收、贮存、烧成系统等过程的危险性进行了识别分析,对设计中已采取的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安全技术措施、自动控制措施等进行了阐述分析,并对大气和地下水风险状态下的影响进行了预测。并在危险废物收运、贮存、运输以及防止污染地下水等方面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通过加强废水处理及防火防爆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通过拟建的事故水池收集事故和消防废水,以尽可能地避免外环境水污染事件;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各项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废气风险事故发生。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的要求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事故时员工能采取正确的应急响应行动,降低事故危害。风险评价的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并加强风险管理条件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十、公众参与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于2021年2月15日在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网站对项目进行了一次公参公示、公众参与调查表,于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9分别以网络、报纸(乌海日报)和现场张贴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网络(http://www.4008874005.com/html/2019-04/79166.html)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以邮件或电话方式的反馈意见。

十一、评估结论

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置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新增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选址、贮存、运输等方面均提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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