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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乌海市煤矿矿区环境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MB1531663Y/2022-02547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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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4-06 17:09:30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乌海市煤矿矿区环境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能源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部门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能源局:

    现将《乌海市煤矿矿区环境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37

乌海市煤矿矿区环境治理百日攻坚

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煤矿矿区环境治理工作依据《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和总书记交给乌海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从严从实、凝心聚力推动我市我市煤矿(采空区)火点和生产作业扬尘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从 3月份开始至6月份,严格按照《乌海市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2021年—2023年)》要求,组织开展全市煤矿(采空区)火点和生产作业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将自查与督查整改贯穿始终。通过源头治理、综合整治、精准整改突出问题,推动地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逐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乌海市煤矿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下,组织开展本次攻坚行动。

  长:李文慧    市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吕春云    市能源局二级调研员

  员:陈  富    海勃湾区能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徐奕书    乌达区能源局局长

俊平    海南区能源局局长

施亚新    市能源局煤炭开发保护与运行科负责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煤矿(采空区)自燃火点治理。严格执行“先灭火后生产”原则,持续加大煤矿(采空区)火点治理力度,煤矿(采空区)排土场火点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治理,煤层火点要制定治理方案,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

(二)加快推进煤矿(采空区)生产作业扬尘管控。严格 执行“先治尘再生产”原则,持续加强煤矿(采空区)生产作业扬尘管控力度,煤矿(采空区)配足用实降尘设备,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各区首先建立1个治理示范点。逐步向全市推广、由点及面,全面建成煤矿扬尘管控和火点有效治理模式。

四、组织实施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320日)。一是即日起, 各区能源局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煤矿(采空区)包括辖区三权不变煤矿的现有火点治理情况、固体废物分类排弃情况、剥离出的高温灼热体单独堆放情况等进行全面摸排并列出问题清单。二是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煤矿(采空区)包括辖区三权不变煤矿的采区道路硬化情况、现有喷雾车及洒水车数量、应配备喷雾车及洒水车数量、运煤车辆清洗情况等进行全面摸排并列出问题清单。

(二)整改阶段(320日起至510日)。各区能源局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每个整改问题都要确定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作为责任领导,逐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整改任人员,完成整改一个,组织验收销号一个。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迅速行动,限期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问题,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确保整治一个销号一个。按照《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火点治理进度缓慢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未达到扬尘污染控制要求的企业,停止供应火工品,一律停产整顿。

(三)验收阶段511日至610日)。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由各区能源局按照验收销号标准开展自评、自验工作,形成验收意见及佐证材料,提交市能源局。年底前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不能通过验收的,一律令停产整顿,同时查明原因。因自然条件限制等因素确实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可申请顺延解决,并作出整改承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能源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 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煤矿(采空区)火点、生产作业扬尘治理工作,根据实际,成立相 应组织机构,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强力推进,确保完成煤矿(采空区)火点、生产作业扬尘各项治理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能源局要落实好监管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煤矿(采空区)火点、生产作业扬尘治理工作负总。督促各煤矿(采空区)要落实好主体责任, 要找准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务必做好本企业的火点、生产作业扬尘治理工作。煤矿(采空区)火点治理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从即日起每周五将附件1乌海市煤矿煤层火、排土场自燃火点问题清单;附件2乌海市煤矿固体废物分类排弃情况问题清单报送,每月将附件3煤矿采区道路硬化、喷洒降尘执行情况问题清单整改进展情况报表报市能源局。对火点、生产作业扬尘治理进度缓慢的煤矿(采空区)令停产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加强督导检查。乌海市煤矿(采空区)火点和生产作业扬尘治理领导小组采用抽查、巡查、评分、暗访和视频监控监测系统实时查看等手段,对全市煤矿(采空区)火点、生产作业扬尘治理抽查督导工作,定期通报治理成效和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成效的地区和企业报送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乌海市煤矿煤层火、排土场自燃火点问题清单

2.乌海市煤矿固体废物分类排弃情况问题清单

3.煤矿采区道路硬化、喷洒降尘执行情况问题清单

关于印发《乌海市煤矿矿区环境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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