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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乌海市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8:46:40 作者:农牧局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乌海市农牧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我市在依法全面推进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精神,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全面协调发展,持续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发展开创新局面。

  根据《条例》规定,我局结合各自实际,完善工作机制,运作有序规范,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使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实施有效,便于群众参与。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相关要求,为深入推进农牧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确保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完善公开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我市农牧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农牧局信息公开制度并认真执行,严格政务公开发布流程,严格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重点从“三农”工作、脱贫攻坚等方面切入,主动解读政策法规,积极回应民生关切。

  (三)编制目录指南。按照要求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公开。

  (四)及时更新信息。市农牧局信息公开工作紧紧依照职责公开、严格公开时限、及时完整准确的要求。及时梳理清单,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扶贫资金、涉农补贴等信息。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68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概况类信息7条,政务动态类信息568条,严格按照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同步部署;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充分发挥新媒体等渠道的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50条,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五)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我局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1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0

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加强的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缺乏足够的重视。二是信息的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公开信息的多样性有待拓展。四是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需加强和深化。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条例》,加深农牧系统干部职工和农区群众对《条例》的了解程度。同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推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落实。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并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社区公开栏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完善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重点抓好乡村振兴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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