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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1:49:06 作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乌政公办字〔2021〕1号)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重点、完善制度、规范内容,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解读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成立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二是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组织、同步安排、同步实施。以政风行风热线和受理群众信访等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切实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继续加强网站专栏建设,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优化栏目设置,加快数据更新,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四是对与职责无关且内容更新无保障的栏目,及时予以归并、屏蔽或删除,对属于职责履行的信息公开栏目,持续进行内容更新,杜绝网站及栏目不更新、站点无法访问、空白栏目、网站可用性和实用性差等问题,全年利用门户网站共公开政策法规、党务政务、通知公告、城管动态等内容486条。五是加强城管微信平台管理工作,专门配备了1名政务公开信息员,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与市民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城市管理动态、相关政策法规和便民利民等热点信息,完善发布机制,规范发布流程,推进政务微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全年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动态信息253条。六是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及时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12

行政强制

 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公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尚不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二是信息公开的“含金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信息公开栏目中,信息发布不够精准,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尚未完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二是科学界定公开方式。严格落实“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界定公开方式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公开;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要科学选择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规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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