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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区人民法院首起悬赏公告背后的故事
发布时间:2021-02-18 10:03:26 作者:李浩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2020年12月22日,海勃湾区人民法院通过乌海日报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该院首起《执行悬赏公告》,发布1小时之内,被执行人苏海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并到庭履行义务。

  1月11日,记者深入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采访了承办法官杨永朋,详细了解了该案的来龙去脉。

  本案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人张海某与被执行人苏海某系同乡关系。几年前,张海某从银行贷款5万余元用于给母亲治病,苏海某以生意经营困难为由,借贷该笔款项用于周转,承诺数天之内偿还。

  借款后,苏海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拖延偿还长达数年,多年等待未果后,张海某依法向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起诉。2020年5月22日立案后,海勃湾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该案,被告苏海某经法院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该院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海勃湾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条款,判决被告苏海某于判决生效7日内偿还原告张海某借款、利息合计46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苏海某据不履行法院判决结果,通过转移个人财产、不接电话等行为抗拒执行。海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查控,均无法找到被告苏海某可供执行的财产。2020年9月至12月,承办法官电话联系被告30余次,苏海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判决结果。穷尽各种手段后,海勃湾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2日通过我市多家媒体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收集被执行人苏海某的线索。媒体的广泛宣传对苏海某形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公告发布一小时内,苏海某即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履行判决结果。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得以终结。

  承办法官杨永朋说:“案件执行过程中,无论案件标的大小,对申请人都是生活的希望。可能很小的案件标的对不少家庭都是一笔很大的数字,对贫困家庭也许就是救命钱。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寻找被执行人线索,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使生效法律裁判得以落实,维护司法尊严,回应群众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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