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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临时浮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0:32:25 作者:乌海日报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乌海市交通运输局、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20年6月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公告》中第三条规定,拟于2022年春节期间继续实施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浮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1月31日(除夕)0时起至2月6日(正月初六)24时止,乌海市巡游出租汽车实行临时运价,调整幅度按照上下不超过基准运价的15%的原则,即每车次基准运价上浮不超过15%。早6时(含)至晚21时乘坐出租车,起步价为6元,乘客需多付0.9元的费用;晚21时(含)至早6时乘坐乘坐出租车,起步价为7.5元,乘客需多付1.12元的费用。春节假期过后,乌海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恢复基准运价。

  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违规收费(含议价、索要红包、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擅自改动计价器等情形)、无故中断运输或更换车辆、无正当理由绕道行驶、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等行为的,一经调查属实,将严格按照《价格法》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乘客如遇上述违规经营行为或其他不文明行为,可拨打交通部门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12345、12328进行举报投诉。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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