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乌海市境内秦、明长城及附属设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20-05763 发文字号 乌海政发〔2020〕58号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文化、旅游、广电、体育
成文日期 2020-12-09 00:00:00 公开日期 2020-12-29 10:06:52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乌海市境内秦、明长城及附属设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海政发〔2020〕58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乌海市境内秦、明长城及附属设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长城保护条例》《长城“四有”工作指导意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乌海境内秦、明长城及其附属设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调整。请各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调整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好所辖区域内长城保护工作。

  乌海境内秦长城全长77725米(包含消失墙体),为西南至东北走向。起点位于海南区巴音陶亥镇东风农场十队东北1.1千米处(东经:106°48'12.30″,北纬:39°16'04.50"),终点位于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千钢社区(东经:106°59'28.0″,北纬:39°52′06.2″)。

  乌海境内明长城全长16997.1米(包含消失墙体),为东南至西北走向,起点位于巴音陶亥镇农场一队东南1.5千米处(东经:106°54′07.4″,北纬:39°06′27.3″),终点位于巴音陶亥镇大桥村(东经:106°48′10.40″,北纬:39°14′04.60″)。

  秦、明长城及其附属设施保护范围调整为:以长城墙体墙基外缘为基线,向两侧各延伸50米为保护范围;其沿线烽火台和相关遗存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米为保护范围。

  秦、明长城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控制地带调整为:位于城市的长城、烽火台和相关遗存,其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外扩100米作为边界;位于农村和郊野地区长城、烽火台和相关遗存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外扩500米作为边界。

  2020年12月9日

乌海政发〔2020〕58号.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上一条:

下一条: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8992631,邮箱:whdsj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