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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24-01485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发〔2023〕30号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卫生、医疗
成文日期 2023-08-13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8-13 10:27:03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海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全区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43号),结合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将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大力开展文体、劳动实践活动,规范强化社团建设,进行职业素养教育,培育企业文化认知,促进学生锻炼健康体魄,塑造健全人格,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落实自治区职业院校“课堂革命”,坚持五育并举,扎实推进“三教改革”,完善职业教育思政课程体系、课程标准及人才培养方案,推广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为主的课堂教学模式,将职业院校打造为自治区级“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深入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改革,强化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实践教学比例达50%以上。加强教学质量监测,组织职业院校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学生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实现以赛促教,全面提高职业院校师生专业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提升职业院校办学关键能力

  实施高职院校“提质”行动,落实自治区职业院校“双高计划”。规划统筹乌海职业技术学院8个专业群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结合我市企业发展用工需求,满足专业群建设发展需要。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性地位,调整中职学校办学定位,由过去就业为主转变为升学为主兼顾就业,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有序推进市职业技术学校北校区规划、立项、改造工作,全面改善和提升办学条件,实现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逐年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规模,落实自治区职普比例要求。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自治区级“双高”院校1所,自治区级“双优”学校1所。加强推进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仿真实训中心,深入开展在线精品课程建设,到2023年底前,职业院校至少推出2门自治区级在线精品课程。(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三)促进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横向融通

  推进市域中高职联盟建设,建立定期沟通联络机制,发挥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市职业院校“一体设计、学段衔接、技能递进”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与市职业技术学校在专业设置、师资培训、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教学资源、实习实训基地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和共建共享。推动各学段横向融通,支持鼓励职业院校联合普通中小学校开展职业启蒙教育,探索开设“职普融通实验班”。落实自治区新高考改革任务,紧盯面向中职学生的职业本科资源,力争到2025年,中职毕业生升入职业本科人数达到升学人数1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深化产教融合,“双园”互动发展

  (四)紧扣产业链部署教育链

  建立健全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深入实施产业链专业(群)建设计划,支持职业院校按照国家“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标准,围绕我市重点产业结构布局高职专业(群),新增新材料、新型化工等新兴专业,以建设“一刻钟优教普惠圈”为契机,加快建设托育、康养、家政等民生领域紧缺专业,把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完成率、就业率、办学情况评价结果作为调优专业布局结构的基本依据,对人才培养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且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或停招,撤并淘汰供给过剩、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支持职业院校建好专业建设委员会,推动中、高职业教育五年贯通衔接培养。建成自治区级优质专业2个、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形成“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到2025年,服务我市重点产业的专业布点占比达到70%。(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产业

  (五)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双向互动,建立“三双”机制,即:建立“双主体”,校企双方开展实训基地建设、就业指导服务等合作,深入实施“工匠班”、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到2025年底前,培养200名现场工程师,建成“BDO产业学院”“新能源产业学院”,实现产教全方面融合共建。签订“双协议”,院校和企业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协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制定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实现人员互相兼职,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等提供支持。落实“双任务”,把企业引进校园,把课堂搬进车间,建设好市级和校级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力争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立以人才需求预警和预测为牵引的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模式,汇聚产教资源,制定教学评价标准,开发专业核心课程与实践能力项目,实现实训中心产业链和人才链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鼓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与优质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深度培养创新团队,提升科研水平,推动科学研究融入企业技术进步、创新能力转化为开发能力。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在主导产业链等重点领域共建创新创业基地、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协同创新平台,聚焦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三、创新校企合作,“双元”协同育人

  (七)创新校企育人模式

  支持驻乌企业与中、高职院校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开展现代学徒制合作,全面推行“冠名班”“订单式”培养模式,联合招收学员,继续建设好工学结合班,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支持职业院校融入行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开发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校本教材,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合作,为企业提供所需课程、师资等资源,形成校企联合培养、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等方式,支持院校、企业以“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共建实践中心,支持校企共建产业转型升级技术中心、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紧缺人才实践技能中心。贯彻落实自治区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允许在负面清单外探索各种形式的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八)落实校企合作激励政策

  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且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誉记录、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鼓励金融机构为校企合作提供信贷和融资支持。税务、财政等部门要落实校企合作的税收优惠政策。自然资源部门将新建校企合作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项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非营利性的校企合作项目以划拨的方式供地。校企共建平台和中心的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依法享受研发费用、仪器设备加速折旧费用加计扣除和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减免关税等优惠政策。加大产教融合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牵头明确混合所有制、校企合作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支持校企联合办学。(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四、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提升教育管理水平

  (九)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

  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行高职院校人员总量管理,落实用人计划、教师招聘等方面自主权。落实自治区关于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职称晋升和评价机制改革精神,将企业实践经历、业绩成果等纳入评价标准。允许职业院校通过场地、设备租赁等方式与企业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提供社会服务或者以实习实训为目的举办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社会培训取得的收入,核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将一定比例培训收入纳入职业院校公用经费。(责任单位: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建立健全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制度体系,推进组建中职教育教研员队伍,着力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支持职业院校与“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机构开展订单式培训。在市本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编制资源,配齐配强教师,引进企业优秀人才、优势专业、特聘产业导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职业院校可聘请专业兼职教师,参照聘用人员的相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职称)等级薪酬标准,合理确定兼职教师代课费标准,由财政部门纳入年度预算,专项用于专业兼职教师报酬。鼓励企业设立流动岗位吸引职业院校、高校教师兼职创业创新,推动企业人才和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到2025年底前,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7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十一)完善招生考试制度

  推进和完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制度,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方式。鼓励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各类人员接受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打通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五、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宣传引导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职业院校党建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结合职业院校特点,优化干部队伍,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成员,完善中层干部轮岗、转岗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十三)建立健全制度。建立乌海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我市职业教育发展重点难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如何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信息互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十四)加大投入力度。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体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不断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推动办学资源共建共享,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教育费附加用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落实基于专业大类的中职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中职学生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适当高于普通高中,落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1.2万元/年标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十五)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宣传我市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典型经验,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全社会充分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声音,打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乌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乌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对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建立乌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王继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乔天峰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于  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董跃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蕾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肖西田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  平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苏都毕力格  海勃湾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武兵云  乌达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刘天庆  海南区政府副区长

  史国辉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杨庆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孔章  市财政局局长

  王利峰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赵永飞  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赵  峰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局长

  韩连山  市职业技术学校党委书记

  施桂英  市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研究全市职业教育发展重要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审议职业院校规划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方案。

  (三)安排实施全市职业教育重点领域改革和项目建设,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协调解决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引导推动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源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五)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支持和帮扶政策措施,构建统一开放的资源共享平台,形成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工作合力。

  (六)协调推进职普融通、贯通培养、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实训就业等重点工作。

  (七)督促检查全市职业教育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二)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督促检查成员单位职业教育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适应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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