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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15-10061 发文字号 乌海政发〔2015〕55号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人力资源、公共服务
成文日期 2015-11-05 00:00:00 公开日期 2015-11-30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作者: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乌海建设进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乌海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快法治乌海建设的意见》,现就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保证,是规范政府行为、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方式、健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途径,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乌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区两级政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和机制。市、区两级政府要完成法律顾问团的组建、调整和充实工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聘请法律顾问,市、区两级政府工作部门要依托部门法制机构组建法律顾问组,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保障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

二、调整充实政府法律顾问队伍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市、区政府组建的法律顾问团,要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政府各部门组建的法律顾问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专家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聘请从事法律的专业人员作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同级政府或所属部门的法制机构负责。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顾问团,要从熟悉政府法制业务的人员中选聘,同时按照人员精干、优势互补、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原则,多元化、多渠道遴选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佳的法律专家、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补充力量,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化、知识化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明确公职律师职能职责,有机整合并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的作用。

三、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能

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由传统的法律咨询向参与重大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合同审查、行政行为规范、法律事务代理和矛盾纠纷调处等涉法工作延伸,使政府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发挥作用。政府法律顾问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法律风险评估;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核论证;为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以及法律尽职调查等;起草或者协助起草以政府或者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复议、诉讼、仲裁案件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参与信访案件的调处;协助开展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承办聘任单位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在组建自己的法律顾问机构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明确职能范围。

四、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要深入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律着力构建能够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程序、工作职责、履职要求等制度,打造高素质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情况交流、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定期和不定期工作会议制度,针对政府事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为政府出谋划策;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咨询建议制度,鼓励政府法律顾问将有价值的法律意见、建议提交领导参阅;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监督制度,形成以实绩、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选聘、解聘和评优的重要依据,形成能进能出、合理更新的竞聘机制。此外,还要建立完善重大法律事务备案、统计分析、工作报告、保密、档案等基础管理制度,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正常开展。

五、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重要作用

、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政府法律事务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行政资源优化配置等重要工作,协助政府处理各类涉法事务,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充分发挥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重大工程,重大经济项目、重大投资等开展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防止和减少政府在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中的决策风险。同时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新兴领域、重点领域、民生领域和涉外领域积极拓展服务业务、提升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法治化市场环境。要充分发挥在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利用政府法律顾问中专家学者、律师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帮助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和经济、社会运行的真实情况,依法及时把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加强与市法学会的工作联系,发挥法学专家智库作用,形成法治乌海建设的合力。

六、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领导

、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把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政府法制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中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引导其以当好政府法律工作参谋助手、促进依法治市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财政部门要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供经费保障,共同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有效实施。

 

2015年1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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