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标       题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21-0046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义务教育
概       述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2-03 17:41:5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成文日期: 打印 保存 关闭

    1月30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总结2020年度教育督导工作的成效成果,通报各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人社局作交流发言。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景波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副市长刘素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乌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乌海市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

    会议指出,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中办、国办和自治区两办先后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聚焦优教普惠区建设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各类主体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和精准把握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真正让教育督导“长牙齿”,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紧盯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贯彻落实“五育并举”、教育评价改革、师德师风建设、教育经费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培育、职业教育发展、学生教师减负等10项重点任务开展督导,切实增强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考核问责,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意识,建立“回头看”机制,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转变政绩观,更加自觉主动做好教育工作,确保改革任务落细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督学队伍建设,健全保障机制,切实发挥教育督导服务改革创新发展、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利好作用。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各委员,各区分管副区长、教育局局长、督导室负责人,市教育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以及市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学校校长、副校长参加会议。

上一条:

下一条: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汇雅书世界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8992631,邮箱:whdsj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