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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倡议书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144108/2024-0080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概       述 乌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倡议书
成文日期 2024-02-0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2-02 11:23:5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倡议书
来源:1 浏览次数: 成文日期:2024-02-02 00:00:00 打印 保存 关闭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幸福安康和全社会和谐稳定,为有效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乌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乌海市教育局、乌海市公安局、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联合面向社会发出倡议:

  一、倡议落实部门管理职责。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强化抽检监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对食品原料采购及存储、加工制作过程、从业人员、供餐过程、餐用具洗消、卫生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于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处理。各部门加强配合、协作联动、形成合力,通过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效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二、倡议落实校园主体责任。学校及幼儿园要积极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按照风险清单加强自查排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按要求公开大宗食品原料采购渠道,严禁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点工作任务,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三、倡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相关标准,诚信经营,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确保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等全流程符合规范要求。

  四、倡议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包保干部要对包保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督导,尤其在开学、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加强督导频次和力度,严格对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检查,对于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整改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要靠前指挥、现场办公。

  五、倡议共同打造共治格局。全市社会各界人士要进一步增强校园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感,践行“校园食品安全—我发现、我监督、我守护”。发现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第一时间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联系相关部门,当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共同打造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孩子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和每个家庭的希望,让我们同心携手,凝心聚力,积极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中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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