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医疗机械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144108/2021-0335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
概 述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医疗机械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1-07-21 10:03:4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2021年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市局决定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如如下:
一、抽查时间、对象和比例
(一)抽查时间: 2021年6月29日至9月29日。
(二)抽查对象:全市范围内药品、医疗郴械使用单位。
(三)抽取比侧:按照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数量的3%抽取市场主体。
(四)检查人员组成: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药物警成中心工作人员。
二、抽查事项
1.医疗机构药品法律法规执行及药品质量管理情况。
2.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抽取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流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间监管平合一一内蒙古》部署开展。
四、检查方式
检查组成员要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随机抽取的企业按照检查事项进行检查。
五、抽查结果录入及公示
检查人员要在9月29日前将检查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任务。
六、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由市局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药物警戒中心组织实施,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抽查事项进行检查,对双随机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依法办理或移交三区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医疗机械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立案查处。检查结束后将相关材料及时归档。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积极配合此次检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王晓磊
联系电话: 0473-3156869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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