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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140G/2021-01938 发文字号 乌水字【2021】3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成文日期 2021-01-19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04-26 10:59:05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通知
作者:水务局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为全面做好2021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做好十四五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开局,结合自治区水利厅要求和我市实际,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 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全市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时间长,调查测算分析的工作量较大,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市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市农田水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孙福亮   乌海市水务局副局长              
      员:范红霞   乌海市水务局水利和水保科科长     
               郝银凤   乌海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
           李瑞芬   海勃湾区农牧水务局副局长
           王俊琴   乌达区农牧水务局副局长 
           高永明   海南区农牧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批准《乌海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析测算工作实施方案》,监督各区开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水利和水保科,技术支撑单位为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二)任务职责分工

     1、水利和水保科

1)负责传达和衔接上级测算工作安排和提出开展工作具体要求等;

2)定期向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水利厅汇报测算分析工作的进展

3)负责组织对市级年度分析成果报告的审核把关

4)会同技术支撑单位对三区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配合自治区督查组开展工作。

     2、乌海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1)负责全市实施方案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技术指导

2)负责各区样点灌区选取、测算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测算工作的全程技术指导;

3)负责落实市级农田系数测算工作经费

4)负责对各区测算工作进行工作检查;

5)负责指导样点灌区做好实测数据分析整理、审核、汇总测算成果并审核区级年度分析成果报告

6)汇总编报市级成果报告。

     3、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1)负责选取样点灌区和确定具体测算技术人员

2)负责筹措并落实各样点灌区所需各项测算经费;

3)对区级实施方案审核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4严格按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的要求,对本区域内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进行现场实测,并保证实测资料的连续、完整和真实;

5)保证测算队伍、测算技术人员从事本项工作的稳定性;

6)负责做好本区域内样点灌区实测数据分析整理,汇总成果并按时上报区级年度分析成果报告。

    二、业务培训

    海勃湾区、海南区请及时做好智能化墒情监测设备参数率定和安装调试,三区根据地区实际,在春播有序进行的前提下安排好测算工作,节水办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培训形式,争取在3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稳定基层测算人员,落实好经费保障

    一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保证工作效率和连续性,尽可能地稳定专业技术队伍,不断提高基层样点灌区水利测算分析技术人员在典型田块观测、数据采集记录和初步分析工作的业务水平,加强三区之间的技术学习交流。

    二是保障测算经费。各区要通过财政专项、农村水利、水资源管理等资金渠道,落实测算分析工作经费,确保经费来源稳定满足工作需要。

    三是强化跟踪指导。技术支撑单位节约用办公室要加强测算分析工作的过程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基础数据监测采集的可靠性、及时性及连续性,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规范测算过程

    一是加强基础数据统计。加强灌区基本资料收集,继续开展灌区水源调查、作物种植调查,重点记录灌区改造、工程状况变化、灌溉用水分配、管理制度等内容,为系数测算分析提供依据。

    二是加强量水工作。对现有各量水设施开展进一步的率定、复核,不满足量测精度的,及时修改量水设施设计、调整观测方案,提高量测精度。

    三是加强过程记录。及时记录和整理日常工作过程,如技术指导、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开展台帐复核和整理工作,加强台帐的管理工作,及时收集量水设施照片、观测记录照片等,尽早编写相关技术成果等。

        (三)提高成果质量

    成果报告是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开展的重要支撑材料,是反映系数是否可靠的重要依据,各区应进一步重视成果报告编制工作,按照设施标准、观测及时、记录完整、台账可查的规范要求,应与本单位水资源、计财上报的统计报表用水总量、灌溉面积、发展的节水灌溉面积等数据对应衔接,力求一致,避免因上报口径不同采用数据不同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严格按照《指导细则》和编写提纲的要求编制成果报告并加强测算成果成因分析说明,确保成果真实可靠。  

    (四)做好测算分析及成果上报

    各区要与节水办积极沟通,做好样点灌区选定工作,样点灌区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各样点灌区的典型田块和计量监测点应基本保持稳定。各区于125日之前报附件(附后)。待样点灌区确定后及时将区级实施方案报市水务局水利和水保科备案。

    各区农牧水务局要加强过程记录和日常整理工作,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要加强技术指导,对测算基础数据严格把关,按时完成技术成果编写工作各区要于2021111日前上报本区内样点灌区的系数测算数据表格及相关资料及初步成果报告电子版;技术支撑单位要于20211115日前,将水务局审查后的《乌海市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电子版(附审查意见)上报自治区水科院,待审核确认后水利和水保科拟定正式文件将最终成果上报自治区水利厅。

    (五)做好过程资料收集整编

    系数测算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参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内水研〔202058)为依据开展,我市不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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