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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全面推行 “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1-02152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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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5-13 16:14:57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海市全面推行 “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乌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结合乌海实际,现就全市范围内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落实我市提出的政务服务“五减三最”工作部署为抓手,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为导向,聚焦高频事项,优化再造服务流程,梳理出单部门主题、跨部门主题、跨层级主题三种类型的主题服务,将企业群众需到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个相关的事项,变成企业群众眼中或窗口统一办理的“一件事”。实行“一次告知、一套表单、一次受理、一次联办、一次办成、一窗发证”闭环办理,由原来部门审批单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2021年6月底前,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业务量较大的119件事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单部门主题。同一部门涉及两个以上相关联的办事服务,通过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形成的“一件事”主题。

  跨部门主题。不同部门间涉及两个以上相关联的办事服务,通过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形成的“一件事”主题。

  跨层级主题。不同层级涉及两个以上相关的办事服务,通过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形成的“一件事”主题。

  一次告知。整合办理“一件事”涉及多个办理事项的受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变“多次告知”为“一次告知”。

  一套表单。合并、精简、优化“一件事”涉及办理事项的材料,整合成“一套表单”“一张材料清单”,变“多次填表、多次提交”为“一次填报、一次提交”。

  一次受理。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乌海站、“蒙速办”移动端、乌海市民网上办事大厅设置“蒙速办·一次办”专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南查询和空白表格下载等服务,市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蒙速办·一次办”综合窗口,前台一窗受理、后台集成联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一次联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按各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整理,后台一次分办,职能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等集成服务。

  一次办成。对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一次办好,不能当场办结的以邮政寄递、网上传输、自助取件等方式将相关证照、批准文书一次性送达申请人;通过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方式实现“一次办成”。

  一窗发证。由“蒙速办·一次办”综合窗口统一将所有办理结果一次性递交或邮寄至申请人,一个窗口统一反馈办理结果。

  二、主要任务

  (一)梳理事项清单。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要围绕生产生活、医护保健、餐饮娱乐、教育文体等重点领域,梳理办理频率高、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形成“蒙速办·一次办”主题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乌海站和“蒙速办”移动端“一次办”专栏、乌海市民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并进行动态管理,首批公布119项“蒙速办·一次办”主题服务事项清单。(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二)精简审批时限、优化办理流程。市、区涉及“一次办”事项的部门要以“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要件最精”“环节最简”“时限最短”(“五减三最”)为目标,通过部门联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数据共享复用等方式,依法精简申请材料,归并审批流程,实现并联办理,“一件事”全流程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负责核心环节或第一个环节办理的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积极主动推进实施,其他环节办理部门要配合牵头部门,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编制公布流程图。(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要将“一件事”涉及的办理条件、时限、方式、申报材料等要素统一整合到办事指南相关栏目中,重点列明办理流程、申报要件、办理时限及咨询电话等,消除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模糊条款。编制统一的办事指南,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乌海站、“蒙速办”移动端、乌海市民网上办事大厅、大厅电子屏等多渠道公布办事指南,使企业群众查询、办理一步到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四)线下设置综合窗口,配置专职人员。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要开设“蒙速办·一次办”综合窗口,放置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使用统一标识,配置专职人员。窗口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熟知各相关办理业务,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将事项办理所需要件按规范整理、分发各业务办理部门,确需收取原件存档、制作纸质证照的事项,审批部门用“快递跑”代替“群众跑”,助力“一次办”,承办事项的各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理结果反馈政务服务大厅“蒙速办·一次办”综合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反馈申请人,实现“一窗发证”。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免费代办帮办服务等制度,积极推进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逐步向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延伸。(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

  (五)线上开设专栏。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乌海站和“蒙速办”移动端设置线上“蒙速办·一次办”专栏,提供办事指南查询、申请表格下载和流程图展示等服务,以线下办理为主,线上办理为补充,逐步实现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一体化办理。同时,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

  (六)统一办理标准。推进“蒙速办·一次办”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办理。完善并推进办理事项、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监督评议、窗口标识等标准规范的应用,初步实现各区办理事项清单无差别、办事指南样式和内容无差别、办理流程无差别。(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相关工作、协调关键环节、督查落实情况。政务服务部门要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各区财政部门要将开展“蒙速办·一次办”工作所需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给予充足经费保障。各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区各部门紧盯任务时间节点,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牵头部门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积极发挥牵头作用;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政务服务部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各区每月20日前将进展情况报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同时鼓励探索创新,市、区各部门要主动对标先进,锐意探索,形成乌海市政务服务的特色亮点。

  (三)加强督查考核。“蒙速办·一次办”改革成效是检验“放管服”改革好坏和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尺。将“蒙速办·一次办”工作纳入年度市、区直属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和真抓实干激励奖励范围,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相结合,开展企业群众满意度调查。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市人民政府将对市、区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问效。

  (四)开展体验式办理。市、区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蒙速办·一次办”事项开展体验式办理,办一次手续、走一遍流程,找到“堵点”和“痛点”,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总结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五)加强宣传引导。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要积极宣传“蒙速办·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对办事指南解读解说,告知群众操作方法,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附件: 1.乌海市“蒙速办·一次办”事项清单.xlsx

        政策解读链接:《乌海市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 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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