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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乌海市民营经济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32R/2023-02197 发文字号 乌海发改民营字【2023】122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04-1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4-21 10:21:20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乌海市民营经济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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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发改民营字〔2023122号               签发人:高 博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乌海市民营经济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发改民营字〔2023〕425号)文件,现将《乌海市民营经济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

附件:乌海市民营经济2023年工作要点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乌海市民营经济2023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乌海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不断提升民营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发改民营字〔2023〕425号)文件具体要求,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 、强化要素支撑,提升发展保障能力

1. 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合理用地需求,我市对民营企业资金困难的,按照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的方式供地。对自治区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市自然资源局)

2. 印发《乌海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试行)》,对全市工业项目“标准地”的出让步骤、控制性指标及各单位职责做出具体安排。(市自然资源局)

3.加大解决非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力度,对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办理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对相关问题解决处理意见进行细化,针对开发建设单位申请主体不清或缺失、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项目跨宗地建设和合并办证、分割转让项目土地、不动产因抵押查封等原因无法办理登记等情况拟定处理意见。(市自然资源局)

4. 提升民营企业用电服务能力,用电容量160千瓦及以下、采用低压(380/220伏)供电方式接入的小微企业及普通低压客户,由电力公司投资建设配套电网工程,产权分界点为计量综合表箱出线压接螺栓。(乌海供电公司)

5.出台《乌海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机制》,针对交通物流、水电气暖、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等五大涉企领域,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等行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 推动市职业技术学校加强校企合作,针对烹饪、美容美发、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加强学生培养,与企业共同商讨建立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培养技能型人才。加大就业见习政策的宣传力度,开展就业服务招聘活动,对接企业用工需求,深化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商联)

二、 拓展融资渠道,加强企业金融供给

7. 聚焦大项目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尽早谋划,突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导向,形成项目“投放一批、审核一批、储备一批”的持续接力格局,增加中长期资金供给,助力重大项目建设。(市政府金融办)

8.发展科创金融,加快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探索差异化金融服务,精准提高金融服务科技项目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的适配性。(市政府金融办)

9.发展普惠金融,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稳步增长。精准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支持,主动跟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和涉农贷款持续增长目标。(市政府金融办)

10. 认真落实自治区及我市直接融资奖补政策,及时报送自治区级对企业挂牌的奖补申请。积极开展企业“把脉问诊”活动,引导企业参加资本市场政策解读专题培训会,推动我市重点企业进入自治区上市培育名单。(市政府金融办)

11.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乌海市“支小再贷款+交通物流行业”专项行动方案》,切实加大对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央行资金对普惠小微及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的精准滴灌作用。(人民银行乌海市中心支行)

12.落实2023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开展全行业“金融助企千百万”春风行动,确保总体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一优、一稳”目标。法人银行机构要在保持整体实现“两增”前提下,单家法人银行机构必须实现“两增”目标,分支机构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乌海银保监分局)

13.重点围绕小微企业无贷户扩大服务覆盖面,努力实现大型银行全年新增小型微型企业法人首贷户数量高于上年;增加信用贷款投放,力争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较上年提高。(乌海银保监分局)

三、 降低运营成本,减轻生产经营负担

14. 严格落实收费公路ETC/MTC通行费5%和G109国道收费公路优惠利民政策,对通行G109国道乌海境内收费站的小型客车执行减免政策。(市交通运输局)

15.落实呼铁局关于提升铁路物流服务水平,推动降低铁路运输成本的政策措施,实行“竞争性一口价”下浮策略,扩大运价下浮品类范围。(乌海货运中心)

16. 在推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过程中,对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免申即享”,通过信息系统按照参保分类,分别配置好相关险种的降低费率,企业在申报社会保险费时自动按照降低后的费率执行,最大程度将经办流程应简尽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 支持创新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7. 印发《科技惠企政策八条措施》,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的落实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市科技局、财政局)

18.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 业“双倍增”行动,力争2023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5家。(市科技局)

19. 围绕自治区创新链技术攻关方向,按照自治区科技厅通知要求,广泛征集“揭榜挂帅”项目。继续实施《氢基熔融还原技术研发与工业示范》“揭榜挂帅”项目,研发国内第一代氢基熔融还原CISP新工艺,推动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实现国产化。(市科技局)

20.加强优质中小企业跟踪培育工作,鼓励已经在2022年被评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优质企业做好进阶申报工作。引导已经获得奖补资金的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级优质中小企业规范资金使用,发挥好行业示范作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1. 制定出台《乌海市促进企业招才引智优惠措施》,征集发布全市企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组织开展招才引智暨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推介招聘系列活动,助力我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紧盯国家投向和我市短板弱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帮助企业策划项目,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扶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3.加快建设新能源新材料两大基地,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政府支持乌海打造可降解材料基地的相关政策措施,集聚助推乌海转型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 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24. 围绕保护市场主体、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改进执法监管、健全法治保障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体系,及时制定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条例》不折不扣落实。(市政府营商办)

25.根据《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报告乌海分报告》指出问题,抓好我市指标评估整改工作,真正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同时,认真研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找准切入点,加速复制推广,研究推出更多利企便民、务实管用的改革措施,以充分准备迎接2023年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市政府营商办)

26.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抓好项目储备库和实施库审核,对于合规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压缩审批时限和审批环节,立即备案通过。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可研、初设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凡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实现“最多跑一次”。主动对接各项目单位,通过提供政策辅导、规划引导、业务指导等服务,帮助理顺项目用地通道,避免走弯路、碰红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7. 推动数字化营商环境建设,畅通政策落实、问题反映渠 道,全力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功能,切实提升诉求办理质量。(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

28.用好“蒙企通”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诉求解决、反映问题、政策送达等优质服务。积极组织我市特色民营企业参加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不断优化服务民营企业的方式方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9.持续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在旅游、物业服务、税务等30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守法诚信企业合理降低监管频次,对重点监管企业和违法失信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事后信用修复力度,主动指导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完成行政处罚的信用修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0.积极开展诚信典型选树工作,组织各行业诚信守法经营企业申报自治区诚信企业,帮助企业树立良好诚信形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1. 按照全市“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总体安排,采取市区一体化推进工作思路,延续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着重围绕办事要件、审批环节、办理时限、网办方式等要素进行优化,分批次梳理公布 100 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全覆盖。(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32. 推行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抽查、公示、考核以及第三方评估等制度。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反映受理渠道,收集行政垄断案件线索。及时公布公平竞争审查督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强化政策措施制定机关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意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审查清理,更好的服务招商引资。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系列文件解读,提升全市公平竞争意识,营造行政主体与市场主体共同崇尚竞争的价值导向和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3. 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聚焦大宗商品、医药、物流、公用事业、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保险、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电商平台、行业协会商会。加强民生重点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商品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限定交易、限制竞争等行为。提高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聚焦数字经济新发展趋势,聚焦民生领域公平竞争,严厉打击刷单炒信,直播带货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聚焦商业秘密保护趋势,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打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4. 推进市级智能综窗创亮点,探索规划设置“智慧审批服务区”或“智能极简审批窗口”,依托“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和智慧终端设备,对已承接的高频事项重构审批流程,简化审批要件,高标准固化要件图例。(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35.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功能及应用,依托蒙速办应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应用,提供掌上申报功能,为企业提供掌端申请功能。优化审批服务,依托乌海市“反向办”功能,自动匹配可办理的事项,向企业精准推送后续办事和在线办理链接,变“被动办理”为“主动服务”。(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36.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窗综办”,根据事项分类或网格区域划分实行综合受理,力争便民服务中心(站)综合窗口受理率达95%以上。(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37. 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以“内蒙古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事项库为基数,逐项对市、区、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办事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进行再梳理,精细化拆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形,确保做到事项要素准确清晰,事项标准统一规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38.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国务院及自治区政府调整权力事项等情况,对乌海市权责清单、乌海市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39. 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事项清单为基数,优化整合大厅布局,加强与未进驻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审批事项应进必进、授权到位。同时,优化进驻部门的后台审批职能,梳理事项进驻不到位、人员授权不到位情况,分部门、分情形逐一排查事项进驻情况,杜绝“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40. 制定市级领导联系走访民营企业和商协会组织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调整市领导走访联系企业和商协会组织名单,每半年开展走访情况调度,及时了解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企业参与招商引资、投融资意愿以及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41. 根据《工信部关于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224号)、自治区清欠办《关于进一步推动清欠工作的通知》(内清欠办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督促涉及欠款的相关部门抓紧时间区分类别、分类施策,推动各类有分歧账款清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2. 对涉企犯罪依法能不捕不捕、能不诉不诉,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更多的涉企轻罪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得到轻缓处理;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认罚、有从轻或减轻情节,已制定具体有效合规计划的涉企轻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市人民检察院)

43.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涉企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将严格执行起诉案件办理流程,层报自治区检察院统一审核把关;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涉企犯罪案件,严格审核把关。推进涉企“挂案”整治工作,将按照工作安排,定期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市人民检察院)

44.积极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对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涉企执行专项监督工作,对涉企债务纠纷案件进行严格审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市人民检察院)

抄送:三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412日印发

附件:乌海市2023年民营经济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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